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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鹏:香港国安法无损一国两制及市民权利
http://www.CRNTT.com   2021-05-11 00:23:36


 
  谈及部分国安案件的不公开审判,吴英鹏表示,《香港国安法》规定,审判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开审理的,禁止新闻界和公众旁听全部或者一部分审理程序,但判决结果应当一律公开宣布。他指出,不公开审理不等于“秘密审判”,也不等于不审理。无论公开还是不公开,开庭的过程都是严格遵守程序和保障被告人权利的,例如聘请律师的权利等。此外,判决结果一律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判决书了解经过和审理结果。吴英鹏进一步指出,案件涉及公共秩序、国家安全或者当事人的私隐是常有的事,各国都有禁止旁听的例子。

  吴英鹏提到,限制采用陪审团也是出于类似理由。《香港国安法》规定,基于保护国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以不采用陪审团制度,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庭审判。他强调,不是所有国安案件都排除陪审团,只是保护国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这三类理由,才不采用陪审团审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国家秘密,如由陪审团审判,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具有涉外因素,情况较复杂,有时涉及国与国关系,不适宜由陪审团审判;恐怖活动犯罪通常是一种有组织犯罪和暴力犯罪,陪审团及其家人人身安全可能受到恐怖活动组织威胁。从外国司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也采取了限制陪审团审判的做法。

  最后,吴英鹏阐述了《香港国安法》对于市民生活的积极意义,包括人身安全与自由、社会经济活动及政治活动三方面。人生安全与自由方面,《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社会恢复平静,暴力活动大幅减少;基本法规定的市民权利依然存在。但权利不是绝对的,每个人的权利以其他人权利为界限,国安法可以在法律上更好、更清晰地划分权利边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广大市民行使包括游行、示威在内的权利更为自由了。

  社会、经济活动方面,香港经济活动有了更稳定的营商环境。外资不仅没有撤走,反而获得了安全上的保障。

  政治活动方面,从政者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香港繁荣稳定本身是一项基本的政治伦理。《香港国安法》、“爱国者治港”原则及选举制度的完善,将这项政治伦理落实成为法律要求,净化了香港的政治生态,对香港未来政治发展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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