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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海涵)18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主题为“外商投资法:中国改革新标志”的新闻茶座时指出,高票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显示了中国在对外开放问题上的高度一致性。该法旨在在新的起点上、新的时期为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制保障。《外商投资法》有两个定位,一是新的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二是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王翔说,2019年3月15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在表决的时候,大家的认同率比较高,2948名代表,其中有2929名代表投了赞成票,8票反对,8票弃权。这么高的赞成票在人大立法的过程中也是不多见的。这样的票数,或者说这样的表决结果,不是说这个法本身到底有多好,更重要的是显示了全国人大代表,甚至是中国在对外开放问题上的高度一致性。扩大对外开放,实行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在这一问题上,中国国内在认识上是一致的。
立法背景——为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制保障
谈及《外商投资法》立法的背景,王翔表示, 2019年刚好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外资的立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实施40年——1979年的7月1号,中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国开启了通过立法保障对外开放的过程,到今年刚好是40周年。
他指出,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12月18号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曾经说过一段话,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每一代人都要为下一代人跑出一个好成绩。40年前,通过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立法保障对外开放的历程。40年后,我们在新的起点上、新的时期制定《外商投资法》,实际上是通过这么一部新的外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来为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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