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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推两岸条例修法 剑指“红媒”与中资
http://www.CRNTT.com   2020-09-29 14:28:00


绿委王定宇。(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9月29日电(记者 郑羿菲)民进党“立委”王定宇29日公布个人提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包括红媒条款、禁止公营事业赴中国投资,及中资分层审查。王定宇指出,在中国享有重大经济利益或补助,包括在中公营业额占总营业额30%以上、接受中国补助超过新台币100万元、5年内接受达新台币500万元,就不能直接、间接控制传媒。

  王定宇举例说,中资分层认定部份,以电子商务平台虾皮购物为例,腾讯持股60%、新加坡SEA集团持股39.7%,以往认定台湾虾皮非中资,但在分层认定中,腾讯持股超过三分之一,即为中资。他也说明,目前法案是个人提出,未来会说服其他“立委”连署、其他党团沟通协调。

  经济民主连合智库29日召开“强化中资规范,反制经济渗透”记者会,并与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台湾基进党“立委”陈柏惟共同公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王定宇29日在记者会上表达将个人提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他举例的重点有三,包括增订“红媒条款”,只要在中国享有重大经济利益,如在中国的资产占财团法人资产达30%以上、在中国地区的营业额占总营业额超过30%以上、接受中共党政军等补助超过新台币100万元,5年内接受达新台币500万元,就不能直接、间接控制电视、有线广播等传媒。在中国享有重大利益是你的自由,但第四权不能让你这样间接控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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