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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香港11月24日电(记者 海涵)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1月2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现已对台湾远东集团处以罚款及追缴税款约4.74亿元人民币,并收回其中一家企业的闲置建设用地,查处工作仍在进行中。
有记者提问说,台湾远东集团在上海、江苏等五省市的化纤纺织、水泥企业在环保、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罚处。请问发言人能否介绍具体情况?之前国台办表示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具体会采取什么措施?
朱凤莲谈到,近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四川等五省市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台湾远东集团在当地投资的化纤纺织、水泥企业在环保、土地利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消防、税务、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处罚。据初步了解,现已处以罚款及追缴税款约4.74亿元人民币,并收回其中一家企业的闲置建设用地。查处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情况与予以处罚的法律依据均按照法定程序公布在相关执法部门网站上,大家可查询了解。
朱凤莲指出,依法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和金主,根本目的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我们鼓励支持两岸正常经贸往来,依法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给“台独”顽固分子充当金主提供金援。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企业和金主,我们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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