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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如何减轻新税法对港人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18-11-04 00:14:43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澄清说,香港市民担心内地发出的居住证是想将香港居民纳入内地税网的问题。他表示,中央已明确表示,港澳居民居住证的目的是让在内地生活的港澳同胞获得生活上的便利和权利,绝非是想将港澳居民纳入税网。其次,香港市民最关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其境外收入需缴纳内地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在本次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解决方法,在新实施条例中的第四条已经明确表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五年的,或满五年但其间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情形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释除了大部分在内地无住所的港澳居民的疑虑,只要他们每五年单次出境超过30天,就可以避免境外收入被内地机关征税。使他们能够安心在内地工作和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龚永德指出,虽然在港区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的积极争取下,在内地无住所的居民境外收入征税问题已经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但是针对一些已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特别是长者、在内地创业的青年人等,他们由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已经在内地置业并同时将在港澳的物业出售,他们就很可能会就其境外收入被征收内地个人所得税。

  龚永德建议,可以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多加一款,大意是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个人为香港的税务居民,其境外所得征税权归属香港,无须缴纳内地的个人所得税。亦可由国务院按新税法第四条第十款就上述意思作新的免税规定。回乡证是内地发给港人的证件,除澳门和台湾有类似证件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不能要求内地政府给予同等待遇。这建议既符合“一国两制”基础,亦可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如建议被采纳,必有利内地与香港居民的融合,亦有助推动大湾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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