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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捷提案陆配须宣誓放弃中国籍 17绿委连署
http://www.CRNTT.com   2024-03-11 18:26:24


绿委黄捷提陆配入籍修法,须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份并效忠台湾。(照:黄捷办公室提供)
  中评社台北3月11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比照外配,从6年缩短为4年,民众党团也表态认同。民进党“立委”黄捷则提案,新增陆配入籍台湾需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分并效忠台湾,也需和外配一样经过考试,强调宣誓具法律效力,违反会被注销户籍。

  黄捷的提案,共有17名民进党籍“立委”连署,除黄捷本人外,还有代表党意的不分区“立委”林楚茵、郭昱晴、沈伯洋、张雅琳、沈发惠、王正旭及区域“立委”林宜瑾、林淑芬、吴沛忆、许智杰、何欣纯、赖惠员、王美惠、张宏陆、锺佳滨、陈俊宇。

  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共13席,有6席连署此具“两国论”色彩提案,受到瞩目。

  对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要将缩短陆配取得身分证年限为4年,但现行规定陆配无须放弃“国籍”,引发论战,民进党“立委”黄捷今日提案修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新增陆配入籍需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分并效忠台湾,也需和外配一样经过考试,且她的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违反会被注销户籍。

  黄捷今日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及第17条之2,将入籍宣誓作为申请定居的必要条件。誓词为,本人完全放弃以前所属大陆地区之公民资格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承诺成为台湾地区人民后,将捍卫其民主与自由,恪遵“宪法”及法律,善尽公民义务。大陆地区人民宣誓后,分别于誓词上签名、盖章,送“内政部”存查。

  若因听觉或语言障碍而无法朗读誓词或签名者,草案也有规定,得命其阅读誓词或以手语、文字陈述,以代朗读。

  修正草案条文也提及,陆配完成入籍宣誓在台地区定居后,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反渗透法规定,在陆党政军等政治性团体任职,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户籍登记,除对在台湾设有户籍的未成年亲生子女,有扶养事实、行使负担权利义务或会面交往外应强制出境;但其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黄捷说,她已将修正草案内容提交“立法院”议事处,新增陆配入籍需宣誓效忠台湾,也需和外配一样经过考试,且宣誓具法律效力,违反会被注销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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