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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终极上诉失败 林郑:补选不搞小动作
http://www.CRNTT.com   2017-08-26 00:21:46


梁游的立法会生涯在终审法院昨日的裁决后正式宣告落幕。(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8月26日电(记者 庄恭诚)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去年在进行立法会就职宣誓时作出辱华言论、违反《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早前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席。2人向终审法院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昨日亦遭驳回。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当局不会为了达到某一选举结果而在补选安排上有小动作。

  梁游2人早前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褫夺议席后,一度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申请上诉许可,不过遭到上诉庭拒绝。2人之后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至昨日亦被终院驳回,宣告该案的司法程序正式结束。而在原讼庭作出裁决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曾针对有关香港特区公职人员宣誓的《基本法》第104条作出释法。

  终院指本案并无合理争辩空间

  昨日在法庭上,代表梁颂恒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指,今次的宣誓案在宪制上具重要性,法院应批准上诉许可,对案件仔细审视。他认为,《基本法》第104条要求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宣誓,但并未列明首次宣誓无效的后果,法院应根据《基本法》的其他条文去演绎人大释法的文本。

  不过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提到,香港法院并无自行解读释法内容的空间,而且释法文本已指明,未作有效宣誓便不能再重新宣誓。他还问彭力克,是否认为可以在释法文本中增加内容,对方回答说释法文本没有指出不可同时考虑其他法律条文。

  代表游蕙祯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则表示,《宣誓及声明条例》并未清晰列明宣誓要求,法院应对“有效宣誓”给予较低门槛。他认为游蕙祯是“宣誓无效”,并非“拒绝宣誓”。

  对此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质疑,反问是否宣誓人毋须真诚、庄严,而只要读出誓词就算有效宣誓。李义亦指出,游蕙祯宣誓时举起写有“香港不是中国”字样的旗帜,质疑她到底向谁宣誓效忠以及有没有按照誓词所说、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由此反问“宣誓无效”和“拒绝宣誓”有何分别。

  李志喜还认为,作为监誓人的立法会秘书长在梁游宣誓时应作出提醒,并以早前中国香港队和中国队的世界杯外围赛为例,指当时亦有观众举起类似“香港不是中国”的旗帜。不过常任法官霍兆刚和李义都质疑法庭案件可否与足球比赛作比较,霍兆刚还直言法庭不是足球场。

  提出今次诉讼的律政司司长和行政长官一方并未在庭上陈词。马道立在休庭之后宣布驳回梁游2人的上诉许可申请,表明该案并无合理的争辩空间,同时裁定2人需支付本案的讼费。昨日的法庭聆讯时间约2小时。

  补选安排或左右选举结果

  早前在高等法院原讼庭的裁决后,立法会秘书长已刊宪公布梁游2人的立法会议席悬空,当时港府指补选安排须留待司法程序结束后才可定夺。而随着昨日该案终极上诉失败,舆论焦点亦开始转向补选采用何种方式进行。

  按照香港立法会现行的选举制度,如果在同一选区同时有2个或以上议席进行补选,这场选举将采用比例代表制。而根据建制派和非建制派在过往历届选举中的总得票形势,预料建制派可在比例代表制下至少赢得2席中的1席;反之若仅有1席补选,该选举将采用简单多数制,非建制派很大机会能够赢得议席。

  在另一宗有关立法会宣誓的案件中,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和姚松炎4人亦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其中梁国雄和刘小丽分别与梁颂恒和游蕙祯属同一选区。不过4人尚未决定是否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回应梁游案裁决时表示,补选安排有法律依据,选举管理委员会会考虑包括场地、资源、人手在内的具体因素,在案件的司法程序完结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马上研究补选工作。她强调,补选安排会按正常规矩和法例要求作出,当局不会有特别的、政治上的小动作,以达到某一种选举结果或某一种社会气氛,选举一定会公平、公正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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