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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辩论:林郑曾俊华认同基本法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17-03-13 00:27:53


3名特首候选人昨首次同场辩论。(中评社 庄恭诚摄)
  中评社香港3月13日电(记者 庄恭诚)由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主办的行政长官选举辩论昨日举行,3名候选人首次同场交锋。在辩论当中,有选委对于教育局在未经谘询教育界专业意见的情况下增加《基本法》教学时间提出疑问。

  林郑月娥在回应时坦言自己不是教育专家,因此须以关怀的态度用心聆听专业意见,然后付诸行动。她指个人政纲中教育部分的重点是专业领航,并强调要小心聆听。

  林郑月娥认为,目前教育界出现的问题,很多都源于聆听不足,教育界专业人士的意见未能够反映到政策执行中。她承诺会要求下届特区政府教育局的领导层,时常聆听教育界的意见,增加与教育界沟通、互动,而且最好找到一位充满教育热诚和专业教育知识的教育局局长。

  对于教授《基本法》,林郑月娥强调本身并无问题,因为“一国两制”成功,最重要是有《基本法》这一“小宪法”,学生应多加了解,不过在执行上怎样能够令《基本法》深入学生的脑海,令学生明白日常生活中的自由、人权等都源于《基本法》,需要多聆听教育界的声音。

  胡国兴认为,教育应由专业的教师和校长处理,政府应在定出课程规范的基础上,尊重教育界的专业意见。他指出,《基本法》的教授时间应通过谘询定出,而非由教育局决定,强调在政策未实行之前就应进行详尽的谘询,然后才能集合大家的意思,找出好的方案。

  胡国兴表示,政府应扮演提议的角色,最终的教学则由教师决定。“因为谘询不足,所以应该得到的结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胡国兴还指,领导教育局的人很重要,若非专业人士,尤其应进行更多谘询,而非自己说了算。

  曾俊华指出,教育的专业需要很长时间的培训,而校长和老师都受过专业训练,因此他非常赞成赋权给校长和老师,认为他们最能够了解自己的学校和学生。

  曾俊华批评教育局过去多年过分微观地管理学校的事情,甚至连老师的注册都有关注。

  曾俊华认为,《基本法》可令香港社会清楚知道每一个人的权责所在,若以此为教材,是非常好的方法令大众尤其是学生了解更多权责问题,从而做一个好的香港市民,并在香港寻求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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