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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过万名休班警察、退休警务人员及警察家属集会,不满公职人员在执法期间遭受侮辱。(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2月27日电(记者 庄恭诚)香港7名警员涉嫌于2014年“占中”期间殴打一名示威者,早前被法院裁定袭击导致身体伤害罪罪成,判监2年。律政司表示,今天再收到其中3人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诉的上诉通知书。
上诉的3人为:第二被告、高级督察刘卓毅;第五被告、侦缉警员陈少丹;第六被告、侦缉警员关嘉豪。
另外3名被告警员早前亦已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诉,包括第一被告、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第四被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第七被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
在该案中,目前仅有第三被告、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尚未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