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双循环”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结合起来
文章表示,更加充分地实现国内大循环的主体作用,需要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内部各地区间实现比较充分的自由流动。然而,多年来促进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制度特征是“区域间竞争”,这种独特的产业格局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当中保持高速增长的重要解释;虽然在促成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地区产业分割”“区域间产业结构雷同”等负面作用,但是在经济增长潜力巨大的时候,这种“区域竞争”制度的“收益”可能是大于“成本”的。然而,随着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高质量发展阶段,这种“区域竞争”制度的“收益”逐渐下降,“成本”开始凸显。但是这并不能完全否定这种制度的优越性,而是应该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降低其负面影响。其中一个调整方向大致就是将区域竞争过程中的竞争主体规模扩大。在这方面,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实现途径之一。通过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既可以加强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国内的自由流动,又可以更好地发挥区域竞争的制度优势。应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这种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的区域间竞争主体规模的扩大,有点像产业经济学理论中“某个产业发展到相对成熟期时就会出现企业间的合并”。但是不同之处在于,产业集中度提高是“市场之看不见的手”所主导的,而区域一体化战略则是在市场力量形成的产业集聚基础之上,“政府之看得见的手”也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在推进过程中,仍然要从“服务于微观主体”的角度着眼,建立一体化的治理机制。比如,为企业和其他生产要素在区域内更加自由地流动创造更好的条件。此外,在各地进行政策协调方面,如果出现困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国际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谈判”模式。这有利于用相互交换政策条件来逐步推进一体化过程中的政策协调一致。
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双循环”
文章指出,网络与数字经济为促进国内大循环以及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互联网天然跨越地理障碍。原本基于地理空间集聚的经济活动,由于地理邻近有助于降低成本,容易导致地理邻近的地区开展合作和经济循环。然而在网络和数字空间内,地理距离的重要性大大下降,有助于微观经济主体跨越地理界线而进行大循环。比如,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在网络上订购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产品,各类商品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相互竞争,不同发货地点导致的购物体验差异越来越小;电商大数据甚至可以做到“订单未到,货物先行”,根据大数据预测各区域的需求状况,提前将货物发送到需求聚集点,使得人们从网上订购货物的到货时间大大缩短,更进一步减少了不同地区购物体验的差异。这些事实可以说明,电商在零售领域的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地理市场分割,进而从消费端倒逼打通区域间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大循环。
另外,国内互联网平台的品牌效应,也可以帮助一些过去主营出口业务的“代工”企业,迅速获得在国内的品牌效应,而无须再进行漫长的品牌培育和国内销售渠道的建立。电商推出的“优选”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从而做到灵活地根据国内国外需求状况调整经营方向。这可以解决很多企业出口转内销时面临最大的渠道问题。鉴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意义,建议在对数字经济进行定义时应该采取“宽口径”,即把“传统产业数字化”部分也纳入数字经济研究范畴。因为传统经济数字化也很重要,它可以使传统经济具备新经济的性质,也有利于推动经济的更大部分畅通循环,突破更多的堵点,使“国内大循环”成为一种自发需求推动下的自发秩序。此时相关政策就很可能事半功倍,达到预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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