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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陈菊以何种身分支持苏贞昌?
http://www.CRNTT.com   2020-11-24 10:11:39


  中评社香港11月24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是非集”专栏说,日前传出了苏贞昌领导的“行政院”团队将于下个月改组,尽管蔡英文和苏贞昌相继在脸书发文“秀政绩”,以相互肯定来冲淡此一传闻的可信度,但亦有民进党人士发出“内阁”确实应该改组的讯息,却又增加了此一传闻的“可行性”。值得关注的是,“内阁”改组是执政党内的政治安排与布局,陈菊身为“监察院长”对苏贞昌领导“行政院”团队,却公开表达支持与肯定的立场,掌官箴者的言行却无视官箴的存在,而这也正是民进党执政将政府公器当成战利品的写照。

  陈菊就“内阁”改组传闻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苏贞昌承担这么大的责任,非常辛苦,希望社会大众一起支持他,让他稳定“内阁”,让台湾社会更提升进步”,对苏贞昌领导的“内阁”团队多所肯定与支持。陈菊对苏贞昌公开支持与肯定的表态,若仅系以其民进党党内派系山头或其具有“立法院院长”的身份,这属于执政党内部权力分配运作的过程,当无不妥或逾越分际的疑义。

  陈菊曾宣称获得“立法院”同意任命为“监察院长”后,就“注销民进党党籍”而退出民进党。那么,日前陈菊对苏贞昌公开支持的表态,应该就仅是与仅能立于“监察院长”的身分。但问题是,“监察院”有权监督“行政院”施政是否有所不当,也监督所有官员是否有违法失职的情事。因此,当陈菊公开表态赞扬苏贞昌领导的“行政院内阁”时,却犹如宣示“监察院”已成拥护“行政院”的“掩护院”,并违背“宪法”赋予“监察院”的职权。

  事实上,“行政院”决定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猪肉品进口,其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的民主程序?乃至于是否符合最基本的法制规范?“监察院”亦有权进行调查,进而可提出纠正案,甚至于若有官员在过程中涉及违法失职情事,还可对之提出弹劾。

  然而,对于蔡英文任命的“监察院长”及“监察委员”们,我们固然不必勉强他们敢于挑战民进党的政策和作为。但对于“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代表“行政院”发布新闻时,却恶意不实指控商家以行政治斗争之情事,“监察院”就应该主动立案调查,追究该发言人甚至“行政院长”违法失职的责任。

  再如,“行政院”发言人室的“小编”被媒体发现,其所制作的网路用“哏图”,系提供给外围侧翼网军和民进党“立委”使用,才爆出“行政院”用政府公器及资源从事政党文宣斗争。如同柯文哲所说,正事不办专搞政治斗争之情事,亦无“监察委员”主动申请调查。

  仅从具有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的“监察院”,竟成了“掩护院”来看,政府机关已成了民进党选举获胜的战利品。也因此,政府一切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不是以法治和民主程序为圭臬,而是能巩固民进党政权为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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