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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案件未能执行法院也很痛苦
http://www.CRNTT.com   2019-03-12 16:33:17


CGTN记者提问(中评社 张心怡摄)
 
  最重要的一个情况,影响观感和大家的直接感受,就是我们说的“执行不能”的案件。老百姓为什么说他是“老赖”呢?是有钱,欠钱而不还钱的时候。我说的情况是,欠钱但是没钱,因此还不了钱。这种情形,我们把它叫做“执行不能”。实际上,在我们的执行程序中,有相当大量的被执行人,让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找不到他的财产。我说过一句话,“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在这类案件上,我们下的工夫、投入的司法资源,甚至比执行完毕的还要多,可是劳而无功。对我们来说,这肯定是比较痛苦的事,但是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大家都知道有个“僵尸企业”,而且“僵尸企业”肯定不是少数。“僵尸企业”进入到我们的执行程序中,已经债台高筑,什么履行能力都没有,这就变成“僵尸案件”了。还有涉及到个人债务的,个人债务在我们执行案件中占了70%,像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人身伤害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还有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这一类纠纷,被执行人往往一开始履行能力就很弱,出现风险之后,更是没有偿还能力,家徒四壁。我曾经遇见这样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他家里比较困难,借钱去租人的车搞运输,想赚点钱,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人撞残疾了,判了六十多万块钱,这对他来说是雪上加霜。当我们对他采取执行措施的时候,他家里连一个值得去卖的电视都没有。这种情况,显然是执行不了的。所以,这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总的来说,“执行不能”这种情况,它是一种商业风险,有时候甚至是一种商业陷阱,一开始就让人套路了,有时候是法律风险。那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让法院一定要把它真金白银地执行到位,大家说这可能不可能?有时候一欠就是几十个亿,国家不可能拿这笔钱。这种案件还是有大量的,大家可以想像出不少这样的例子出来。但是问题是,对这部分案件,每年都有相当大的量,每年滚雪球一样滚下来,我们年年都得面对这批案子,压力很大。所以,我们法律上采取一种办法,叫做“终结本次执行”,实际就是做暂时结案处理。所谓的暂时结案处理,是因为查不到他任何财产,我们就发一个“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然后把它放到我们的“终本库”里,对社会公开。一旦进入到“终本库”,我们有网络化查控系统,每半年过滤一次,一旦过滤出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当然,当事人发现财产线索让我们去核查的,也可以恢复执行。还有,凡是纳入到“终本库”的,别看这个案件说是“终结本次执行”了,但是在我们网上一直挂着,限制他高消费,并没有不管。

  当然,我们对那些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执行不能”案件,采取了司法救助的办法。类似我刚才举的例子,我们进行了相应的司法救助,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解决他的一时之困。当然,在这类案件里面,大家最担心的一个问题是,法院能不能做到把有财产的案子和无财产案子真正能够甄别到位?不要把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当做一个筐,把有财产的人也往里装,这不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我们专门出台一个司法解释,还有我们的监控系统,对这个问题是采取了严密的措施进行防范。也就是说,法院忠实履职是最基本的要求。对这个问题,我回答到这里,考虑到这是特殊情况,解释得稍多了一点。谢谢。

  (中评社报道组:林艶 徐梦溪 张心怡 张爽 后援记者:王若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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