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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钧答中评:特首覆核刘小丽宣誓做法合适
http://www.CRNTT.com   2016-12-01 00:36:32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香港执业律师张国钧表示,律政司司长代表香港社会去厘清相关议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个非常合适做法。(中评社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12月1日电(记者 范颖薇)继律政司代表特首入禀法院,就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的宣誓问题提出司法覆核后,律政司再次代表特首入禀法院,要求对议员刘小丽宣誓问题提出司法覆核。香港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香港执业律师张国钧接受中评社采访时表示,律政司司长代表香港社会去厘清议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个非常合适做法。
 
  张国钧指出,根据香港法律条文,律政司司长是法律里面一个合适的身份提出呈请,尤其是涉及到重大的公众利益时,律政司司长代表香港社会去厘清议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个非常合适做法。

  早前已有市民入禀要求对刘小丽的宣誓进行司法覆核。曾参选九龙西的香港政研会成员关新伟,亦曾以选举呈请方式要求法院裁定刘小丽宣誓无效,但因迟交保证金而被法庭撤销呈请。

  在已有市民要求司法覆核的情况下,特首为何还有透过律政司提请诉讼?对此,张国钧表示,律政司司长或香港市民均可对立法会议员资格提出司法覆核,但某个特定市民不一定能代表香港的其他市民,不一定具有相关的知识能公正持平恰当地去处理法律程序,尤其是在牵涉公法时。“而律政司在这方面是最有经验,所以由律政司去处理非常合适。我亦相信律政司能公正持平地向法律展示相关理据。”张国钧说。

  刘小丽在今年10月12日在立法会首次宣誓时,以约每隔6秒逐字读出誓词、近12分钟完成宣誓慢速宣读誓词,其后更是在社交网络上表示“慢读是要彰显誓词的虚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后裁定刘小丽须重新宣誓,刘小丽在本月2日完成宣誓。

  张国钧认为,根据香港《宣誓及声明条例》等法律条例及人大释法,刘小丽的宣誓并不符合宣誓的程序,相信法院有很大机会否决刘小丽的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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