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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首诊隔离点应具备哪些条件?
http://www.CRNTT.com   2020-02-17 00:13:09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徐梦溪)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2月16日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隔离点应具备的几项条件。

  周宇辉表示,为了缓解部分地区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及时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要求。

  周宇辉介绍隔离点应具备的特点表示,首诊隔离点应当设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周边,原则上可以步行前往。隔离观察对象所居住的房间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有独立的卫生间,同时首诊隔离点还应当具有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的暂存地。首诊隔离点的电梯还应当具有能够容纳急救转运担架的条件。

  周宇辉指出,隔离观察对象,根据其病情的变化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观察、还是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还是解除隔离。如果隔离观察对象出现了病情加重,或者其他的突发病情,应当及时转诊到首诊的医疗机构。如果诊断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该立即离开首诊隔离点,解除隔离,或者转为居家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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