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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语中评:总理报告强调香港管治新哲学
http://www.CRNTT.com   2022-03-06 00:14:26


 
  四是两年报告涉港部分的整体对比,凸显了“一国两制”中“一国”更加积极和自觉的制度性作为以及对香港自治权的支持和监督,并形成了以“爱国者治港”和融入发展为抓手的优良秩序观和发展观,为香港在十四五规划期及余下的25年制度实验期内的繁荣稳定提供了更加清晰、聚焦和具体化的指导方针。

  田飞龙进一步分析了今年报告的具体内容,他认为主要释放了四大信号:第一,“一国两制”在香港经历回归25年后仍将是中国政府奉行的治港基本方针和宪制秩序的核心原则,以此来整合及推动有关香港治理与发展的一系列改革。田飞龙认为,万变不离其宗,香港制度变迁是有原则和有章法的,“一国两制”就是所有变化的原则和章法。“一国两制”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而是“一国”与“两制”紧密互动下的有机演变,是原则不变与具体规则变化的辩证统一。全面准确理解和运用“一国两制”的完整法理和制度智慧,仍然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增长生机与香港持续繁荣稳定的关键所在。“一国两制”的坚持之道,既要“坚定不移”,又要“全面准确”,要灵活,不要僵化,此次政府工作报告给出了再次确认与信心。 

  第二,在香港宪制治理原则上凸显“爱国者治港”大原则。这不仅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原则,也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唯一正确、权威和可持续的制度实现形态。香港治理的过去25年,尤其是2019年修例风波之前的实际管治,对“爱国者”的政治伦理、法律标准和问责条件均较为模糊及难以在制度上落地,造成管治者的“灵魂缺陷”,造成不忠诚者和两面派在体制内的严重破坏与颠覆性危害。结合2021年的新选举法及“爱国者治港”的法理与制度实现,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以“坚定”、“落实”的要求对“爱国者治港”进行凸显和展现,表明“爱国者治港”在香港管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与角色。这一原则在香港未来管治中,特别是在香港公务员整治及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范畴必将有更全面、更强有力的运用,以系统性强化管治者和治理参与者的“爱国”忠诚度及其能力条件,塑造成规模、成风气、成体系的“坚定爱国者”,给中央和香港社会提供面向未来的强大信心。
  
  第三,确认并突出了发展主义的香港管治新哲学。田飞龙表示,政府报告提出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其聚焦点在于“经济”、“民生”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其共同目的在于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是国家治理哲学中的发展主义对香港管治思路的监督、指导和启发。香港之困,根源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外部势力干预以及发展主义战略的模糊不定,由此造成占中与修例之乱,甚至在抗疫失误中也有典型体现。解困之道,除了“爱国者治港”范畴的管治秩序整顿外,关键还在于对经济产业、社会民生与融合发展的战略性布局、科学决策与强有力的高效执行。“北部都会区”是结构性回应和承载上述发展诉求的战略载体,但必须有疫情受控、两地通关以及强有力的管治政策引导才能破局前行。而民生问题也不能单纯诉诸福利主义思路,需要结合发展主义确立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第四,以“全面管治权”展现中央治港法理根基、正当性与发展趋势。“全面管治权”的法理根据可追溯至“一国两制”经典论述及宪法与基本法规范体系,中央是“一国两制”的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这一法理概念的正式表述出现于2014年治港白皮书,是对本就存在的中央权力属性的法理确认和澄清,由此构成指导中央治港制度性调整与体系性重塑的关键法理原则。田飞龙表示,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再次确认和凸显,标志着中央在香港治理与发展中将更加积极主动承担与高度自治权相结合的上位性、监督性、对接性和问责性的治理权限与管治责任。当然,全面管治并不取代高度自治,而是对高度自治的监督和引导,后者在香港管治中仍负有主体责任和法定的自治责任。但近些年的事态变化表明“一国两制”实际运行的一个真理性规律:自治无能处,国家现身时。中央期待并乐见香港自治主动作为,但如果后者一再不能表现自治合格性,国家权力必然更强更深介入以承担保护性宪制责任。香港自治要更有反思性和积极作为表现,香港社会要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和良好治理合作关系,高度自治的体格与基础才能稳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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