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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钓50年 马英九:钓鱼台不应列美日安保
http://www.CRNTT.com   2021-04-10 11:15:21


保钓运动参与者10日举行“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4月10日电(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时就钓鱼台列屿是否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范围指出,《美日安保条约》的精神虽在维系区域和平与稳定,但台湾的立场应在于坚定主张拥有钓鱼台列屿的主权,钓鱼台纳入《美日安保条约》恐释放错误讯息,有损主权权益,不该赞成。

  钓鱼台教育协会、全台渔会、苏澳区渔会、头城区渔会、琉球区渔会、台湾师范大学国际与社会科学学院上午共同主办“鼓浪前进─保卫钓鱼台运动五十周年纪念研讨会”,马英九受邀出席开幕致词。

  马英九表示,4月中旬,日本首相菅义伟将访美与美国总统拜登会谈,预料双方将再确认钓鱼台列屿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牵涉到台湾对钓鱼台主权的主张,有必要在历史与法理上予以厘清。

  马英九指出,美国根据1951年9月签订的《旧金山和约》而托管琉球,并于1971年与日本签订《冲绳归还条约》,依此于1972年片面将琉球群岛行政权交还日本,同时将本不属于琉球的钓鱼台列屿的“行政权”一倂转交日本,此举引发两岸政府及海内外华人的强烈抗议。

  他说,当时美国一再重申,对钓鱼台主权问题保持中立,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权交予日本,并不构成主权的移转,不会影响其他国家对钓鱼台主张之权利。

  马英九表示,美国对钓鱼台是否适用《美日安保条约》,过去是采取回避的态度。1996年保钓运动再起时,克林顿政府即不愿明确表态而含糊其辞(mumbling),当时的说法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台的主权主张”,国务院也不愿澄清美日安保条约是否适用于钓鱼台。曾任卡特总统副手的美国驻日大使孟岱尔(Walter Mondale)于受访时说过,钓鱼台列屿不适用于美日安保防卫的范围。

  马英九指出,相较于克林顿政府的建设性模糊,布什政府采取明确立场,2004年3月,国务院副发言人艾瑞里(Adam Ereli)指出,钓鱼台处于日本政权行使范围之下,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规定。奥巴马政府时,早期也是采取模糊态度,强调对钓鱼台列屿最终的主权归属,不持任何立场,期待主张拥主权的各方,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歧见。后来基于防堵中国大陆崛起,强化美日同盟战略,则言明将钓鱼台适用美日安保条约。

  他说,奥巴马政府起,美国至今一直维持将钓鱼台纳入美日安保的立场。但身为主张钓鱼台主权的“中华民国”又该持怎么样的态度呢? 1960年签署的《美日安保条约》自始并未明定钓鱼台属该条约涵盖的范围;《旧金山和约》虽然规定日本同意将琉球在内的“西南诸岛”让美国托管,但钓鱼台列屿并非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不属于琉球群岛,本就不该随琉球置于美国托管之下,更不应随琉球将其行政权一并转交日本,钓鱼台自应无涉《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

  他强调,尽管各方对《美日安保条约》有许多不同的政治解释,但其法律涵义应指在日本辖下且无主权争议的领土,才是美日共同防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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