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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启城市规划之门
http://www.CRNTT.com   2024-03-01 11:42:29


 
  1976年,政府决定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协助中低收入家庭及公共租住房屋的租户成为业主。“公屋已推出一段时间,市民的收入慢慢改善,尤其是部分住公屋的居民想拥有自己的物业,政府于是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同时可否为收入比较稳定的中产人士但又未能负担私楼,可以有机会攀上房屋阶梯,拥有自己物业。”邬满海说。

  让有能力公屋户自置居所

  居屋计划顺应而生,1978年第一期居屋计划的六个屋苑推出发售,为加快居屋计划的进度,政府邀请私人机构参与兴建居屋。1979年首批属私人参建计划的居屋单位推出发售,1980年第一栋位于观塘的居屋“顺致苑”正式落成。

  邬满海指出,政府的房屋阶梯政策,一部分有资助,一部分没有资助;资助负担不起买私楼的家庭成为业主;另一类别是早几年租住公屋的家庭,其家庭经济情况已改善,不想再租住公屋单位,希望有机会购买居屋,政府更为鼓励该些租住公屋的绿表申请者有优先权,当绿表申请者购入居屋,要退还公屋单位给轮候册上的人士或有需要的家庭。

  八十年代初香港人口已经超过510万,而房委会辖下的公共屋邨住户人口已经到达200万,10年建屋计划因各种原因延伸多5年。

  1987年政府已经兴建可供150万人居住的单位,但是仍然未能够满足到因为人口上升而引致对住屋的需求问题。同年政府检讨长远房屋策略,前房屋署副署长冯宜萱指出,长远房屋策略的思维有所改变,是由供应带动的房屋市场转变为由市场主导的市场。房屋方面政府审视出租的资助房屋、出售的资助房屋,即是居屋,以及私人市场的房屋,向前估算怎样做才是最理想。

  1987年政府推出的长远房屋策略,表明除了继续提供公营租住房屋,也会提供置业资助,令有能力的公屋租户及中下收入的家能够自置居所。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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