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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发展与安全并重
http://www.CRNTT.com   2023-07-11 08:34:37


  中评社北京7月11日电/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行业发展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随着收入不断提高,我国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私募基金行业也进入发展快车道。截至今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2万家,备案的私募基金有15.3万只,基金规模为21万亿元左右,居世界前列。
  
  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尤其是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形成工具,私募股权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已成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孵化器”“助推器”。
  
  毋庸讳言,私募基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现象。有的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之实;有的向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兜售私募基金产品,误导甚至欺骗投资者;有的运作不规范,存在利益输送、虚假投资、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乱象严重影响了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促发展、防风险,《条例》应运而生,改变了长期以来私募股权基金法律行政法规供给不足的局面。《条例》明确将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规制范围,夯实了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上位法基础,同时也表明加强行业监管取得了社会共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私募基金行业发挥功能作用,也高度重视行业风险防控,多次对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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