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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干股型受贿中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http://www.CRNTT.com   2023-05-17 08:40:08


2022年1月4日,宋伯岱受贿案一审开庭,图为庭审现场(视频截图)。(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基本案情:

  宋伯岱,男,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党委副书记、区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市原人民防空办公室(现为北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16年5月退休。

  违反廉洁纪律。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宋伯岱妻子李某在某工贸公司挂名担任出纳,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共计9.42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宋伯岱对此知情且未予纠正。

  违反工作纪律。2007年,宋伯岱签字同意甲房地产公司、乙房地产公司提交的延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后宋伯岱未正确履行职责,在2008年甲、乙房地产公司延期申请到期后,未采取相关措施如罚款、下发行政催收决定书等追缴上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09年至2012年,甲、乙房地产公司相继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28万余元至案发未收回。

  受贿罪。2003年至2015年,宋伯岱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145万余元。

  其中,2003年至2005年,宋伯岱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方面为北海某水产品加工厂实际控制人刘某提供帮助。事后,刘某将其实际控制的某工贸公司16.67%股份(转让时价值63.3万元)送给宋伯岱,由宋伯岱亲戚孙某某代为持有。2010年2月至2016年11月,宋伯岱从某工贸公司获得股权分红共计110.8万余元。2018年1月,宋伯岱通过孙某某将某工贸公司股份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此外,刘某还提出让李某在某工贸公司挂名任出纳,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宋伯岱表示同意。2005年6月至2015年4月,李某在某工贸公司领取薪酬共计21.96万元。

  2002年,北海市食品总厂和某土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某土地公司为北海市食品总厂代为清偿债务,北海市食品总厂转让其名下75亩土地使用权给某土地公司。后北海市食品总厂未履行转让土地协议,宋伯岱接受某土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促使北海市食品总厂于2003年5月转让该75亩土地使用权给某土地公司。后许某为了表示感谢,两次在春节期间送给宋伯岱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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