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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险“杠杆” “撬”除执行困局
http://www.CRNTT.com   2022-12-15 17:36:20


 

  北京三中院经调研发现,申请执行人因无力负担大额评估费而使评估进程受阻、财产处置未成交但申请执行人仍需垫付评估费用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幷不少见。针对群众这一急难愁盼,2021年8月,该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司法评估费用保险机制。钟欣表示,在这项机制下,申请执行人只需缴纳少量保费即可推动财产评估,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资金周转压力,使其消除顾虑,更有信心推进财产处置,顺利疏通了财产评估“肠梗阻”。

  率先建立继续执行保险机制——扫清执行拦路虎

  66套住宅及5套商业房产,评估价值7亿余元——摆在北京三中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褚晓勇面前的,是一个棘手的案子。

  在这起申请执行人某企业管理公司与某投资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案中,法院原本依法查封,进展颇为顺利。但就在涉案标的物进入拍卖阶段,有望顺利告结时,突然出现案外人对该标的物提起执行异议。依据法律规定,拍卖必须中止。如果需要继续执行,就必须对估值超过7亿元的房产提供担保。

  在与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叶天鸿沟通之后,褚晓勇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多笔银行授信即将到期,上百名员工工资等待发放,根本无力承担继续执行所需提供的担保金。于是,他向叶天鸿介绍了北京三中院建立的继续执行保险机制。

  “简而言之,就是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当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执行造成案外人损失时,由保险人对该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叶天鸿接纳了褚晓勇的建议,立即帮助他的委托代理人完成投保手续。由于标的物价值巨大,几家保险公司联合进行了承保,幷共同向法院出具保函作为继续执行担保。法院依法继续拍卖程序,最终该标的物经过拍卖、变卖后顺利成交。

  从几近绝望到怀揣希望,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的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给褚晓勇致电感谢:“很少的保险费,就能够使执行程序不中断,这大大降低了担保成本、融资成本,效率也更高,对公司迅速实现现金回流、盘活资产有非常大的助力。为北京三中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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