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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畅通线索移交渠道
http://www.CRNTT.com   2022-11-26 22:17:41


  中评社北京11月26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营造辖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良好环境……”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建设工作推进会在青岛银保监局召开,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43家银行保险机构进行面对面交流。

  为凝聚金融领域反腐败的监督合力,青岛市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金融监管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政治优势与金融行业监管的专业优势,建立纪检监察与金融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实现优势互补。

  青岛市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明确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纪检监察办公室、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纪委办公室、市财政局金融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承担日常联络任务,分类明确“金融企业涉嫌违反金融监管法规问题”等金融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互相通报的7类共享信息,采取书面或会议沟通方式,建立台账、实行统一管理,确保重要信息及时畅通。

  在此基础上,该市还畅通金融领域线索移交渠道,规定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履职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

  青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在监督检查、巡察监督等工作中涉及与金融监管法规有关事项,商请金融监管部门协助工作或开展监督执法;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工作中涉及与纪检监察有关事项时,商请市纪委监委协助工作或纳入监督检查、巡察监督范围。同时,市纪委监委、金融监管部门还定期联合开展金融企业监督检查、巡察监督和监管执法工作,统筹纪检监察、金融监管专业队伍人员力量,在金融领域问题调研、监督检查、重大问题线索会商、问题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进行多方位合作。<nextpage>

  为强化成果运用,该市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金融企业存在违反金融监管法规行为屡罚屡犯、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等问题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建议,交市纪委监委或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约谈提醒。对符合问责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依纪依规实施问责。市纪委监委把金融企业落实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工作范围,及时研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作为评估金融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倡廉情况和政治生态状况的参考依据。此外,该市还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与金融监管部门典型案例,协同深化廉洁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推进清廉金融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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