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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滥用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http://www.CRNTT.com   2022-10-30 10:46:03


  中评社北京10月30日电/据法治日报报道,近年来,“笑气”在一些娱乐场所悄然出现,成为毒品替代品,而吸食“笑气”甚至成为一些年轻人的所谓“时尚”。一些不法之徒受暴利驱使,非法贩卖“笑气”,幷形成黑色产业链,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今年以来,安徽省宿松县警方共打掉10个非法贩卖“笑气”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缴获各类“笑气”罐460余个。

  暴利驱使铤而走险

  “随便卖一大罐‘笑气’,便能轻松赚到2000多元。正是受到这种高额利润驱使,不少人铤而走险。”宿松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张邯兵说。

  今年1月,宿松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侦办储某、余某非法贩卖“笑气”案件中发现,两人在短短4个月内共贩卖大型号“笑气”罐80个,从中非法牟取暴利20余万元。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禁毒大队又一举打掉6个非法贩卖“笑气”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缴获各类“笑气”罐106个。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原本作为镇痛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等助燃剂使用,然而近年来“笑气”却逐渐成为“瘾君子”吸毒的替代品,且价格水涨船高。办案民警介绍,非法贩卖“笑气”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从宿松县公安局近年来侦办的案件看,这些犯罪嫌疑人往往从外地购进大型号“笑气”罐,先将其存放在一隐蔽处,然后分装于便于车内携带的十余个小罐加价出售。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买主后,将“笑气”送至买主指定的偏僻地点,结账方式为微信转账或者现金交易。随着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笑气”犯罪的打击力度,这些非法经营者一直不断变换作案方式,企图增加公安机关查证难度。

  “在我国,‘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未列入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管制范围。由此,公安机关在办理贩卖‘笑气’案件时,只能以非法经营处理,非法经营立案标准为‘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禁毒大队民警齐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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