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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22-09-14 11:59:27


 
  【诉讼过程】

  经报江苏省检察院同意,2019年6月29日,京口区检察院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类案形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诉请判令确认镇江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遗漏处罚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2019年7月8日扬中市检察院向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类案形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诉请确认扬中市水利局相关行政处罚无效,并责令其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

  2020年10月21日,法院对5起案件同时作出判决,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判决后,水利部门引以为戒,加强对长江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查处非法采砂等案件216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收缴罚没款共计515.9万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推动水利部门出台《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10月,检察机关与水利等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积极探索“网格长+河长+检察长”江砂监管新模式,推动形成保护合力。

  【典型意义】

  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怠于履职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相结合,探索以类案形式起诉,通过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责令继续履职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以点带面、以案为鉴,依法履职,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此外,通过检察监督履职,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了执法司法合力。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保护莲花山地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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