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公务员法相比,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更加鲜明提出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调整优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设置,巩固拓展分类改革成果,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和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纵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内涵丰富全面、制度设计合理、彰显中国特色,必将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认为。
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
公务员法修订颁布后,中央组织部加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坚持“立改废释”幷重,统筹推进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制度链条、厚植制度优势。
录用规定、培训规定、考核规定、奖励规定、转任规定、回避规定、参照管理单位审批办法……近30部重要配套法规相继制定或者修订出台,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体系的系统性、集成性、耦合性不断提升。
与上位法相衔接,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把公务员法的原则性要求、统一性规定转化为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文件,畅通“中间段”、打通“最后一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公务员法修订颁布以来,全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或修订公务员管理政策性文件570个,废止不合时宜的政策性文件205个。
一些地方按照精准科学、规范高效、务实简便的原则,运用制式化、模块化的方式,将公务员法律法规细化为公务员管理操作流程。黑龙江等地制定“政策服务包”“模版工作箱”“工作流程图”等,将政策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健全完善了制度体系的“末梢神经系统”。
“这几年真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波峰期,重要法规制度密集出台,公务员管理工作有了制度遵循,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了,也更好干了。”一些组织人事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