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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细化标准 提升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http://www.CRNTT.com   2022-08-29 17:37:24


  中评社北京8月29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按照量纪规范,其行为属于‘情节较重’,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在处理一起违纪案件中,作为转岗到纪检监察战线不久的一名“新兵”,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干部邵斌斌,在仔细研究《关于规范量纪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后,一度对处分档次吃不准、拿不定的他吃下了定心丸。

  在基层监督执纪实践中,有时存在对情节界定标准不统一,确定处分档次依赖办案经验、主观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如何把握好量纪幅度,实现错责相当,避免出现轻重失衡、同案不同处等问题,是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一大难点,也是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聚焦点。

  宁波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联合区县纪委监委编纂量纪规范,就部分违纪频次较高、基层监督执纪涉及较多的处分标准和尺度予以细化。如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参加公款支付宴请、高消费娱乐5次以上属于“情节较重”,明确优亲厚友3人以上或者不该得到救助救济款物的亲友得到款物且价值超过5万元属于“情节较重”等。通过对违纪行为给予“违纪事实定基准+量纪情形以微调”的精准量纪建议,推动实现情节与量纪、个案之间、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四个基本均衡”。

  宁波市各区县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对下指导、创新审理模式,提升基层执纪人员对量纪规范的实际操作能力。

  海曙区纪委监委将量纪是否得当作为案件协审审查重点,并通过个案指导、片区互动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慈溪市纪委监委通过指导性案例、“答辩式”审理对量纪进行规范化指导,重点统一加重、从重、从轻、减轻及其他酌定情节的适用标准。北仑区纪委监委开展“一案一评”工作方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到位、定性量纪不准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江北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行提级审理模式,针对涉及扶贫帮扶、征地拆迁等监督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敏感岗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案件,试行街道(镇)案区审模式。

  市纪委监委大力推进全市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模式,以智慧审理新模式严把定性量纪关。宁海县纪委监委依托审理辅助信息管理系统,分解推出案件流转码,实行一案一码,实时更新案件流程进度、及时反馈协审意见,助力统一定性量纪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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