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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http://www.CRNTT.com   2022-07-13 12:49:06


(中评社 黄孝邦摄) 
  中评社北京7月13日电/据北京日报报导,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贩卖焦虑……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活动组织、培训内容、师资配置、收费要求、招生宣传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培训机构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市教委制定了该手册。手册所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道德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非营利性机构。

  市教委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应在20时30分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时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线下培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培训场所建筑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培训机构应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组织培训。

  该手册还明确,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涉及线下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线上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培训场所内应设臵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包括教室、休息场所在内的全部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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