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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
http://www.CRNTT.com   2022-04-03 09:07:47


  中评社北京4月3日电/又有一项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落地!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确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羊城晚报发表评论员李妹妍文章表示,从政策层面讲,这一善政可以说是在预期之中。随着中国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成为近年来重要的民生议题。去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如今,3月还没过完,政府的“减税红包”已经发到了万千家庭的手里。这不仅切实减轻了这些家庭育儿的经济负担,也意味着生育从家庭事务领域进入了公共事务领域,释放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

  文章分析,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从而降低纳税人计税的税基,达到减轻个税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的目的。与其他生育政策相比,通过税收调节作用降低家庭育儿成本,本身具有保障性强、操作性规范等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普惠”属性。

  此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调研发现,这六个项目中,“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项目的获益人数最多;有子女教育负担的中青年群体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比例最高、减税额最多,这说明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减轻了这部分人群的税收负担。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亦是着眼“精准减负”。对有孩家庭而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是普遍需求,其照护成本甚至比学龄儿童还高。这里面不仅涉及婴幼儿奶粉、玩具等基本支出,还有因托幼设施及服务供给不足,一些家庭面临着雇请保姆或全职带娃的现实问题,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家庭养育成本。因此,将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普遍需要的、造成一定负担的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是瞄准婴幼儿家庭的痛点难点精准发力,让这些家庭有更多的“获得感”。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扩容”,沿用定额扣除的方式,在政策设计上保持了总体衔接。由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年满3岁孩子教育费用、赡养老人费用等,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的覆盖。

  文章指出,完善生育保障政策,个税优惠只是其中一部分。提振生育意愿、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还应考虑到那些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无法享受“减税红包”的人群。从这个层面上说,相关部门还应充分照拂现实,考虑出台配套福利政策,让每个人都感受到生育政策的温度和善意。

  我们期待,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像个税优惠这样的好措施越来越多,越来越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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