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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http://www.CRNTT.com   2021-12-04 08:48:54


  中评社北京12月4日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经过三至五年,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意见》的出台是对“十四五”时期推动中国营商环境迭代升级的总体谋划和战略部署。

  经济参考报发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陈伟伟文章分析,《意见》部署10个方面的创新试点任务,首批推出101项改革举措,并从组织领导、法治等四方面加强保障。总的来看,各项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聚焦痛点难点,回应了企业的普遍关切,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从内在逻辑看,“十四五”时期中国营商环境建设将聚焦四个方面:

  第一,聚焦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要求,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存在的隐性壁垒等系列举措,目标直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二,聚焦市场基础制度薄弱环节,着力夯实市场根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是三大市场基础制度。《意见》明确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出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失信补偿赔偿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纠正各类中介垄断行为等举措。

  第三,聚焦企业生存发展关键业务,着力提升企业便利度。《意见》明确,要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提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等创新举措,意图为企业减负。

  第四,聚焦政府监管和服务,着力强化政府职能有效性。政府监管和服务有效性关系到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目前,中国政府职能发挥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等方面还有改进空间。《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提出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等改革举措。

  文章指出,《意见》蕴含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两类改革任务,这是该文件的最大亮点,是“十四五”时期中国对营商环境内涵的拓展,体现了中国营商环境建设正向更高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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