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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09:00:30


 
  第二,建立健全网络服务平台。借用或扩充社区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单位已有的网络平台,收集整理社区居家养老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发布相关养老服务信息并实施管理。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增强管理者、服务者和老人之间的联络,增强管理和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同时增强老人的归属感。

  第三,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近年来,成都、重庆、上海、杭州等一些城市不断创新方法,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这些新方式方法的核心内容,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充实养老服务供给,包括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二是提升便捷性,如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三是从实际出发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比如社区无服务机构的,可组织联系外部养老服务机构或商业性服务机构。

  第四,抓好社区重点老年对象的特殊养老服务。重病、伤残、高龄等失能老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社区居委会和养老服务机构应为这类老人建立专档和联系制度,通过到家探访、电话联系其本人或子女,了解其养老服务需求;为其联系相关服务机构或商业单位;帮助其解决可能面临的服务难题或费用困难。

  第五,健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备。机构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新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托老所等,无资金或建设用地的,可借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收回的出租房或废弃的旧房屋,培养其逐步形成综合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为就地就近开展养老上门服务或日托等提供机构支撑。设备方面,结合实际健全养老服务设备,包括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的各种设备,组织对老年人居所和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其所需资金可采取“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等模式筹集。

  第六,依托社区养老管理和服务机构助推养老产业发展。养老产业包括老年疗养、老年用品、老年服务、养老地产、老年文化、老年出行、老年餐饮等多个领域,有很大发展潜力。机构通过家访或本社区网络平台,了解收集本社区居家老人关于养老产业各方面的需求,为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市场信息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管理机构,应对来社区提供养老产业相关产品和劳务的商家进行资质审查,对其产品和劳务的质量、价格等组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假冒伪劣。机构需新建或健全养老院等设施并添置相关设备的,可编制建筑或设备招标方案,组织养老产业企业竞标。机构基于自身定位和从事的工作,为养老产业制定发展规划、建立行业标准、改进提升服务水平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七,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向农村延伸。近些年来,许多农村地区青壮年都外出打工,老龄人口占比比不少城市社区高许多,亟需建立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同时,经过多年乡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也逐渐具备了实施条件。

  田雪原:老龄社会服务体系,指社会服务于老年人口生存和发展的支持系统。当前,我国居家养老占比在80%以上,是老龄服务的主战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构建以居家老龄服务为主体,社区老龄服务为补充,社会老龄服务为支撑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老龄服务体系。当下,多建一些养老院、老年之家是合理和必要的,但必须将主要的财力、物力、人力转移到居家服务上来。

  构建科学高效的社会老龄服务体系要借鉴国际社会成功做法,日本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日本居家养老服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以政府承担主要支出的护理保险为依托,组织机构、人员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第二层次,专业公司对护理人员实行专门培训,合格者凭证书上岗。第三层次,老龄居家服务享有13项护理福利:每年发给老人专项经费,用于加装扶手、浴缸、桌椅等住宅适老改造;依据健康状况对老年人进行护理等级评估,明确每一位老年人属于哪个健康等级,处于健康期、带病状态还是伤残,有针对性地实行分等级的护理;组织邮递员,水、电、煤气收费员,盒饭配送员等,利用工作之便入户检查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填写检查报告表,及时准确地掌握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有无发生意外和风险,形成社会健康检查监护的网络;等等。

  当前,日本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大部分资金由三项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老年年金即养老金承担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消费的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医疗的支出,介护保险基金承担护理照料的支出,这些保险基金是由老龄人口在劳动阶段的缴费、政府和社区组织相应的配套投入积累而成的。

  扩大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主持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保障养老服务资金稳定持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试点城市进展如何?

  姜春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6年至2018年,上海、重庆、成都等15个试点城市和山东、吉林2个重点联系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增北京石景山区、天津市、乌鲁木齐市等14个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继续进行探索。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对首批15个试点城市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评估后认为,试点城市较好地解决了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制度保障功能初步显现。当前,各试点城市制度覆盖范围主要是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部分地区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筹资机制方面,试点城市正在探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通过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构、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划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政府财政补助、慈善公益捐助等途径筹集资金。筹资主要来源是医保基金,部分来自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

  待遇支付方面,试点城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护理服务需求、产品供给等,基本形成护理服务为主、现金补贴为辅的待遇支付形式。主要护理服务形式有医疗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居家上门照护等。部分城市对自助居家护理进行现金补贴。

  此外,多数试点城市十分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智能化和网络化管理。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基金安全;建立智能供需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在线业务办理通道,为失能老人及家属提供便捷的经办服务;推广应用智能移动设备,实现失能人员与家属、照护机构与服务人员、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辅具租赁公司等环节的互联互通。整体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得到减轻;节约医疗资源,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培育医疗与养老机构结合新动能,带动社会资本加快投入发展医养照护产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制度性问题。

  未来,要通过扩大试点继续探索相关的体制机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此外,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继续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探索建立责任共担可持续独立筹资机制。应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社会互助共济、各方共担责任的原则,探索建立可持续独立筹资机制,由个人、用人单位和财政合理分担责任,保证制度未来长期可持续。

  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探索政府主导、社商合作、市场培育的经办方式,委托覆盖面广、信誉良好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管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优势。

  完善不同部门之间涉老资金政策衔接。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台上,将分布在不同部门的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老年残疾人补贴等政策性资金补贴整合优化,提高政府涉老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扩大试点应重点考虑不同类型的地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应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程度、养老体系建设等因素,稳妥推进试点。制度覆盖范围要量力而行,待遇保障水平立足保基本。

  建立失能评估和护理服务指导性标准。组织专家学者研讨并委托相关机构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指导性国家标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基本项目、操作规范及收费标准等指导性目录,规范护理服务和待遇保障内容。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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