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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表态G20新批全球税改方案
http://www.CRNTT.com   2021-10-15 17:28:49


 

  《声明》中支柱一的核心内容,是突破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中关于物理存在的限制条件,向市场国重新分配大型跨国企业的利润和征税权,以确保相关跨国企业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更加公平地承担全球纳税义务。

  OECD测算,支柱一预计影响全球规模最大且最具营利性的约100家跨国企业集团,每年将超过1250亿美元的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国。

  普华永道亚太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合伙人原遵华表示,支柱一中,全球收入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率(即税前利润/收入)超过10%的跨国集团将适用金额A规则,需要将剩余利润(即超过10%利润率的部分)中的25%重新分配至市场国交税。由于支柱一的适用范围标准很高,受其影响的跨国企业集团约100家左右,其中美国企业约占50%,除美国外的七国集团企业约占22%,中国企业约占8%。总体而言,支柱一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从中获得的税收收益将高于发达国家。

  《声明》中支柱二核心内容,通过建立全球最低税制度,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并为企业所得税税率竞争划定15%底线。据OECD测算,全球最低税税率为15%,预计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增加1500亿美元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普华永道中国国际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王鹏表示,根据支柱二方案,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境企业,需要就其在低于全球最低税率的国家/地区获的收入补缴税款至全球最低税率。全球最低税率计划2023年执行,将使得低税地和避税地的税收竞争优势将大大削弱,这些地区以往依靠超低税负来吸引跨国企业将业务及利润留存在当地的发展策略恐难以为继。

  《声明》同时要求,将开发多边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撤销对所有企业的所有数字服务税以及其他相关类似单边措施,并承诺未来不再引入类似措施。多位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全球税改将取代数字服务税,未来上述已经开征数字服务税国家将撤销这一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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