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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困难群众同步小康?民政部答中评
http://www.CRNTT.com   2021-09-18 00:21:08


王爱文(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海涵)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17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如何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回答中评社记者提问,他表示,在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方面,民政部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分别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有效保障了受到疫情、灾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改革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中评社记者提问说,当前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请问在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方面,民政部做了哪些工作?此外,“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时期,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民政部有哪些考虑?

  王爱文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我们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近几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困难群体,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积极推动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可以说是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特困供养制度,大概占整体脱贫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圆满完成了党中央赋予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有效保障了受到疫情、灾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调整、密集出台了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度扩大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包括向生活困难、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到去年底,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一共增发生活补助、价格补贴等达到285亿。可以说,有效降低了群众因灾情、疫情、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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