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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7月6日记者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7-07 00:23:38


特首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中评社香港7月7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月6日上午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她介绍了《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的情况、关于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委任人选等选举有关情况以及今年《施政报告》发表时间等。期间,她还就记者提出的警员遇袭案、通关时间表等问题作出回应。

  以下是记者会全文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首先,我想向大家说几句关于《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的工作。去年六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并且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公布实施。这一年来,《香港国安法》在止暴制乱和恢复香港社会稳定的成效是有目共睹、无庸置疑的,我相信每位市民和企业也应该有切身感受。
 
  昨天,特区政府律政司举办了一场《香港国安法》一周年的法律论坛,我与两位司长及一位局长也有出席和发言,其他嘉宾讲者亦从多角度分析《香港国安法》的目标、宗旨、条文和应用,以及与一些外地的国安法作比较。我认为这论坛提供了很多有用资料,亦可反驳过去一年对于这条全国性法律的无理抹黑,证明《香港国安法》是经得起考验的。我在此特别感谢昨天发言的内地官员、嘉宾及讲者,他们肯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过去一年就落实《香港国安法》作出的努力。
 
  我今日要说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宁,甚至威胁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的风险,仍然于香港社会存在。有关风险来自几部分,第一是来自一些外部势力、外国政客,他们继续肆意诋毁《香港国安法》和我们执行《香港国安法》的所有行动,并连同一些畏罪潜逃的涉嫌犯罪分子,以及一些曾于二○一九年下半年,一直作为组织暴乱的“搞手”、但已远走他国的人士,在境外兴风作浪,挑战特区政府的权威和继续挑动港人的情绪。近日在英国伦敦发生的一宗事件,即有部分此类人士在特区政府驻伦敦经贸办事处采取激进行动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第二个风险是来自市民,他们的守法意识因为长期受到别有用心的人鼓吹的“违法达义”歪念所影响而变得薄弱,亦被标榜“和理非”的人士影响而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和“遮羞布”,从而对暴力和违法的意识变得很脆弱。
 
  第三个风险的来源是我们对社交媒体和网络欠缺监督和规管,令它们得以长期地发放一些虚假消息,美化暴力,散播仇恨中央、特区政府及警队的思想,而令部分人变得激进、极端,甚至作出违反人性的行为。今年七月一日,我们看到有凶徒袭击──甚至可以形容为企图谋杀──一位正在执勤的警务人员,然后自杀,这正正为香港社会响起警号。当天发生的其他事件包括有人于凌晨时分企图在礼宾府纵火、警方在街头截获有人藏有攻击性武器或仿制枪械,甚至在过去两、三星期,警方拘捕了两名人士,检获一些爆炸品的原材料。我们亦看到一些经网上发放、扬言要杀害政治人物的信息,也包括向中联办和礼宾府发出的炸弹恐吓,我本人的办事处和警务处的办事处亦曾收到一些白色粉末。这些事件并非偶然,说明曾经令香港饱受创伤的黑色暴力只是从群众式的地面活动变为隐闭形式的个人化行为,将会成为香港这个城市的隐患。
 
  要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执法部门将会继续全力调查,令违法者不能在法律之外,我们一定会把他们绳之于法,执法工作包括针对一些在网上发表煽惑他人杀警、鼓吹恐怖主义、推翻政权的信息。第二方面,在政策局的层面,我们会加快进一步探讨、研究及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令社会更稳定的相关法律,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关部门亦会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特别是青年人的守法意识,包括要认清在网络上的信息。我亦要求所有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须对其管辖范围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亦是国安法条文的要求,它们不应该容许其工作范畴,包括教育、广播、文化艺术,被不法分子渗透,透过手段美化暴力,从而蒙蔽市民的良知。
 
  我呼吁市民应该公开谴责暴力,不要再被一些所谓“政府也有责任”、“只有暴政、没有暴力”或“暴力有时可以解决问题”等谬论和歪理蒙骗,更不可为施暴者找任何藉口。我亦呼吁家长、校长、老师,甚至牧者,要小心观察身边青年人的举止和行为,并作出劝戒;若发现有青年人或身边的人士正进行违法行为,必须向执法部门举报。

  今天想跟大家交代的第二项事情是关于选举。大家记得,在五月下旬,立法会通过了完善选举的本地法例后,我当时说我们的重点工作,是做好接下来的三场重要选举。昨天可以说是筹备选举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就是我们开展的一个特别选民登记安排,至昨天晚上结束,选举事务处现正尽快审核这些申请,并会在七月十八日发表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的临时投票人登记册,届时就会公布最新的选民登记数字。我在此亦给大家一些初步数字,这次登记成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的热情是很高涨,是非常踊跃,我们估计在经完善选举制度下的40个界别分组,合资格的投票人──无论他会成为一个当然委员或是透过团体选民身分或个人选民身分可以投票──大概有10000人。到目前为止,虽然选举事务处可能还有一些邮件的派递未完成,但他们今早告诉我已收到9300份来自这些投票人的登记表格;换句话说,这次选民登记率是会超过90%,反映了在经完善的选举制度之下,这个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都是受到这些选民支持。
 
  第二项关于选举的工作,就是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法例规定,我将会在今日委任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即日生效。按照法例要求,我须委任一位主席、两至四位官守议员和三位非官守议员。今日获委任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席是由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担任;三位官守成员分别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三位非官守成员分别是梁爱诗女士、范徐丽泰女士和刘遵义教授。官守成员的委任当然是按照法例要求,他们必须要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条下,经我提名、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员。三位非官守成员是完全符合我们当日所说的要求,他们对国家忠诚、对香港负责、有承担,而且三位都不会是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亦无政党背景,社会地位崇高。我很感激他们三位已经接受了我的邀请,出任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成员,联同担任主席的政务司司长和其他三位官守成员,做好针对参选人──无论是在接下来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或是立法会选举,以至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第三项要公布的事情,就是我将于今日发信给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明今年《施政报告》的发表日期。二○二一年的《施政报告》将会是我任内最后、亦是第五份的《施政报告》,考虑到情况比较特殊,即第六届立法会一直会运作到十月下旬,新一届立法会会在明年一月成立,但我的任期则至明年六月底,所以我仍然会选择在今年十月──实际日子是今年十月六日──发表二○二一年的《施政报告》。一如既往,我们会展开有关《2021年施政报告》的公众谘询,谘询的频率会比往年更高,估计会安排接近30场公众谘询会,既有各个界别的代表,亦包括各个立法会议员的党派,我亦会安排跟一些市民谈谈有关他们对施政的期望。
 
  记者:你好,林太。“七一”警员遇袭案,有市民悼念和献花,有人说这些行为违法,林太你有什么看法,是否违法呢?亦有人认为与累积民怨有关,林太你有什么回应?另外,关于《私隐条例》,有美国公司去信政府指相关字眼很模糊和没有必要,若继续推行,可能会撤离香港,林太你有没有回应?另外,关于通关方面,你早前说需要向中央提交报告,有没有相关通关时间表?现时确诊宗数减少,会否有条件放宽防疫措施?谢谢。
 
  行政长官:三条问题。第一,每次记者朋友问及某些行为是否违法,我也是这样回答:一个行为是否违法,一定要视乎法律,因为香港是法治社会,我刚才的一番说话也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市民应该有守法意识,所以一定是视乎法律基础,亦要视乎有没有意图和证据,然后由检控部门不受干预地提出检控,最后交予有独立司法权的法庭作裁决。如果你留意我刚才所说,我说的风险,是香港这个城市仍然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治安安全的风险,不单是一些炸药和仿制枪械,亦包括意识形态带来的风险。如果我们的社会有部分人士对于这种完全违反人性、意图谋杀一位警务人员的行为,也可以采取怜悯、美化,甚至是哀悼的行为,我认为这样会制造社会风险,尤其是对于小朋友。这是我对于这件事的看法。
 
  第二条问题关于《私隐条例》。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香港有很多人在网络上受到“起底”的创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社会上亦广泛支持应该处理这个问题。今次提出修订条例,正正就是处理这个问题。每一条法例的订定,包括《香港国安法》,也会引来一些关注、焦虑,若能在立法过程尽量疏解这些关注和焦虑,当然是理想的;但有时也需要以事实来证明,即透过实践,正如《香港国安法》实践了一年,昨天整天,不同讲者和人士告诉大家,其实《香港国安法》并没有如初期有些人对它的诋毁、诬蔑和抹黑而出现那些情况。《私隐条例》亦一样,我们的目的是针对非法“起底”行为,并赋权私隐专员进行调查和采取行动,只此而已。若有从事网络平台业务的公司有关注,我相信私隐专员乐意与他们见面,聆听他们的关注;而我们负责这条条例的政策局,即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很愿意──无论在立法会内或外──就有关疑问或关注作条文上的解释。
 
  第三条问题是通关。我们完全知道香港市民的诉求和商界要进入内地进行很多商业活动的必要性,我每一次有机会与中央官员见面时也提出这个要求。我在北京期间,虽然主要是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的活动,但都有机会见到港澳办的官员,我也表达了这个强烈诉求。现时我们正在梳理一份报告以提交中央,暂时来说是没有通关时间表。
 
  防疫措施则要留待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措施到期时交代,应该这个星期就会交代。我们过去已按四月十二日公布的抗疫新路向逐步放宽,从来没有再收紧这些措施,受到业界欢迎,因此在客观条件容许和疫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会考虑业界的相关需要。

  记者:你好,特首。都想问问关于警员遇袭案,有些人选择悼念那位袭击者,而这个人亦选择了用暴力方式袭击警员,会否了解一下这两件事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有些人选择这个方式袭击警员,为什么会有人用悼念方式对待那位袭击人士,你会否想想当中的深层次原因?另外,由六月至七月的个别日子都有一些市民聚集去纪念“六四”又或者反修例示威,特首你现时会怎样研判目前香港社会的民情发展?你觉得香港人现时正在想什么?多谢。
 
  行政长官:我可以这样说,第一,正如我刚才在开场白所说,尽管有了《香港国安法》,尽管执行《香港国安法》的主要机关都是尽忠职守地做事,但是香港社会的安全风险并未完全消灭,原因是我已说过有三方面的风险来源。有人会问,正如我刚才也转述,有一段时间我们时常听到有人去美化或者肯定这些暴力──就是说因为有“暴政”,所以就会有暴力;又或者香港有很多问题,有时是可以用暴力来解决这些问题──久而久之,这些会令我们的社会接受了这样的歪理,以致破坏道德的底线,甚至欠缺守法的意识。我觉得我们处理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暴力的态度,不应该亦不需要与政府的施政挂钩。每一个政府的施政在任何时刻都可以改善,包括本届特区政府,我们都不是尽善尽美,有很多社会、贫穷、房屋土地问题,都是要更加努力,全社会一起去解决,特区政府是责无旁贷;但将这些问题挂钩,有些人认为所以就要有暴力、就不守法,我觉得这是歪理。为什么这种歪理在香港社会好像相当普遍?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其中一个风险。当然,最大的风险就是长时期我们有一个国家安全法律的缺口。另一个风险,就是回归24年,我们有很多教育的工作未做好,包括国家安全的教育,甚至是公民教育,因为刚才我们说的是道德、伦理的问题。发展至现时这个情况,是不会在很短时间内可以彻底改变过来,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在这种状态之下会持续一段日子。特区政府会继续疏导这些我们认为并不太正确的看法;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做好我们的施政工作,满足市民在经济和民生方面的诉求。无论如何,整个社会同心协力要做的,就是向暴力说“不”,就是不要再为施暴者找任何藉口,暴力就是暴力,犯法就是犯法,整个社会要回复至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那么香港才可以长治久安。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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