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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香港社会仍然存在三个风险来源
http://www.CRNTT.com   2021-07-07 00:21:54


香港特别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段晓鲁摄)
  中评社香港7月7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特别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月6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介绍了关于《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的情况。她表示,这一年来,《香港国安法》在止暴制乱和恢复香港社会稳定的成效是有目共睹、无庸置疑的,相信每位市民和企业也应该有切身感受。同时,她也指出,香港社会仍然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宁,甚至威胁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的风险。

  林郑表示,昨日,在特区政府律政司举办的《香港国安法》一周年的法律论坛上,与政府官员和受邀嘉宾讲者从多角度分析《香港国安法》的目标、宗旨、条文和应用,以及与一些外地的国安法作比较。她认为,论坛提供了很多有用资料,亦可反驳过去一年对于这条全国性法律的无理抹黑,证明《香港国安法》是经得起考验的。

  林郑表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宁,甚至威胁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的风险,仍然于香港社会存在。她认为,风险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个风险是来自一些外部势力、外国政客,他们继续肆意诋毁《香港国安法》和政府执行《香港国安法》的所有行动,并连同一些畏罪潜逃的涉嫌犯罪分子,以及一些曾于二○一九年下半年,一直作为组织暴乱的“搞手”、但已远走他国的人士,在境外兴风作浪,挑战特区政府的权威和继续挑动港人的情绪。近日在英国伦敦发生的一宗事件,即有部分此类人士在特区政府驻伦敦经贸办事处采取激进行动就是其中一个例子;第二个风险是来自市民,他们的守法意识因为长期受到别有用心的人鼓吹的“违法达义”歪念所影响而变得薄弱,亦被标榜“和理非”的人士影响而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和“遮羞布”,从而对暴力和违法的意识变得很脆弱;第三个风险来自我们对社交媒体和网络欠缺监督和规管,令它们得以长期地发放一些虚假消息,美化暴力,散播仇恨中央、特区政府及警队的思想,而令部分人变得激进、极端,甚至作出违反人性的行为。

  林郑认为,要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执法部门将会继续全力调查,令违法者不能在法律之外,特区政府一定会把他们绳之于法,执法工作包括针对一些在网上发表煽惑他人杀警、鼓吹恐怖主义、推翻政权的信息。其次,在政策局的层面,我们会加快进一步探讨、研究及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令社会更稳定的相关法律,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再者,有关部门亦会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特别是青年人的守法意识,包括要认清在网络上的信息。最后,她亦要求所有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须对其管辖范围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亦是国安法条文的要求,它们不应该容许其工作范畴,包括教育、广播、文化艺术,被不法分子渗透,透过手段美化暴力,从而蒙蔽市民的良知。

  此外,林郑还呼吁市民应该公开谴责暴力,不要再被一些所谓“政府也有责任”、“只有暴政、没有暴力”或“暴力有时可以解决问题”等谬论和歪理蒙骗,更不可为施暴者找任何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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