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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四部门整治房企虚假宣传学位房
http://www.CRNTT.com   2021-05-25 14:51:05


  中评社北京5月25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24日晚间,广东省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的通知。

  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意见》监管的主要宣传范围为,开发商对商品房配套教育设施无中生有、夸大事实、信息不完整以及告知缺位的宣传。如:

  商品房项目实际并无名校入驻或者市、区教育部门并未明确商品房项目对口学校,但开发企业在广告中使用“××学校入驻” “××学校旁”“入读××学校”等模糊字眼开展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或区教育部门、开发企业、大型教育集团先行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开发企业与教育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开发企业对此进行夸大宣传或在宣传中偷换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学位安排等招生政策进行选择性宣传或误导性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收楼入住后子女因不符合招生政策不能对口入学。

  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配套教育设施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要求建设移交,导致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难以就近解决,但开发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或有些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但项目宣传没有相应调整,或售楼现场信息公示不到位,未全面详细公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报建、地块位置等情况。

  上述广州四部门表示,此举是为坚持依法治理,依法依规对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行为进行监管,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开展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坚持多元协同,建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式创新,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不断规范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

  对项目教育配套,《意见》提出“全流程”的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销售宣传的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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