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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操盘手”
http://www.CRNTT.com   2021-05-18 09:07:34


 
  努力带动各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记者:《意见》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对此,上海市医保局有什么具体落实措施?

  夏科家:作为国家联采办所在地医保管理部门,上海市医保局将加大实践探索,持续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改革,并力争通过引领和带动更多地方实践,形成全国范围内主动探索、深化招采改革的局面。

  全力支持国家联采办有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上海药事所队伍建设,适应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新要求,帮助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国家联采办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有序运行;加强上海医药采购“阳光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大局。

  认真抓好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在上海落地执行。将根据国家要求,继续做好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在上海市落地执行工作,及时将执行情况数据报送国家联采办。密切跟踪药品采购和医保结算数据,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合理用药。对用量较大的品种,及时提醒生产企业保障好药品供应。药监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与兄弟省市加强联动,共同加大药品招采机制探索。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上海先行实践探索的优势,加强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协同,为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改革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探索对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品种,实行再次带量采购办法,引入综合竞价机制。对未纳入国家集采范围的品种,结合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探索区域联盟采购和集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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