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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利资助反中乱港,判囚11年
http://www.CRNTT.com   2021-04-15 08:59:35


李亨利被判有期徒刑11年。央视截图
  中评社北京4月15日电/据文汇报报道,伯利兹(Belize)籍男子李亨利(原名李沪祥)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于去年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央视《焦点访谈》昨晚报道,李亨利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已于今年4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央视在报道中引述广州市和上海市的国家安全局干警表示,在李亨利的资助下,“反华分子”杨某某多次将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张昆阳引荐到境外与高级政府官员会面;在西方国家研究涉港制裁法案时,李亨利本人也会提出意见。

  据央视报道,李亨利于1955年在上海出生,在内地经商。为了生意上避税,李亨利早年入伯利兹籍,但他对某个西方国家极度崇拜,平时都以该国华侨面貌示人。“李亨利是典型的两面人,他在与政府官员接触时极力表现出自己是爱国商人,而在私底下,他毫不避讳自己反华的思想。”

  据干警透露,虽然李亨利在内地经商,但频繁到境外参加各种反华活动,更伺机结识其中的反华头面人物。2009年,李亨利在参加一场反华活动时遇到了他仰慕已久的杨某某,更称对方是“与自己灵魂完全契合的人”。李亨利还表示,杨某某的最终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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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指,李和杨建立正式交往开始,自此以后长达十年左右时间,李亨利向杨某某捐助的各类资金达数十万美元。

  同时,李亨利也会对某笔资金的使用方向提出自己的要求。2018年下半年,某国议会将会进行选举,当时李亨利向杨某某明确提出,要向部分反华议员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并希望通过杨某某之手对这些反华议员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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