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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国:港人应自强 培养自己的法律人才
http://www.CRNTT.com   2021-01-21 10:55:30


王贵国教授
  中评社香港1月21日电/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王贵国讲座教授今天发表文章《港人应自强-- 从英国御用大律师大卫∙佩里辞任说起》。他强调: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政府不相信自己的法律人才,是不能够取信于国际社会的。我们希望,香港特区政府能够从大卫∙佩里聘任案中,看清英国、美国等号称法治社会的国家的真实面目,重视、倚重香港的当地人才。这是“港人治港、一国两制”的精神所在。他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将施政的重点放在培养年轻一代,对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能力、精神多一些了解、多一些自信,努力做到自强不息。

  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筹备控告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等罪行,特意聘请了英国御用大律师大卫∙佩里(David Perry)为主控人。此事本来是一桩纯粹的法律外判项目,应该是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此案重要,故需从英国聘请足够分量的法律专家作为主控人。此做法在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的时候有之,在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政府之后仍然有之。此外,在很多大案要案中,香港政府也经常聘请英国的大律师或御用大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代表出庭。通常情况下,这些案子都是涉及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此做法在香港社会,包括法律界,形成一种印象,即英国的法律界(法官、律师、教授)在法律专业方面更优胜,至少在解释和适用普通法方面如此。其潜台词就是香港法律界的水平过低,尚不足以胜任处理大案要案。然而,香港很多资深大律师原来也是英国的御用大律师,也在英国等地办案。

  本次香港特区政府再次沿袭先前的做法,聘请大卫∙佩里御用大律师担任黎智英案的主控人想必也是出于英国法律专家的能力高于香港本地专家的考虑。当然,这只是本人的猜测。如有不当,还请香港特区政府批评指正。

  平心而论,香港许多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会聘请英国的大律师出庭。这是当事人的私人决定,其他人不应置喙。但政府聘请什么人作为法律顾问则需要向社会交代。料想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担任黎智英案的主控人,更多的应该是基于专业的考虑,尽管这有相当浓厚的殖民色彩。令人遗憾的是,大卫∙佩里的聘任受到英国政府前任和现任外交大臣等的公开指责,最后不得不辞任。一些善良的朋友认为英国政府不应该将政治凌驾于法律,公开干预一个法治社会的正常运行。然而,这只是良好的愿望,政治和法律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在任何社会,包括自称为高度法治化的英美等国,也没有人敢说政治和法律是截然分开的。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任内所为,特别是其任期行将结束时所为,就是明证。

  香港法律界的相当一部分人历来以英国马首是瞻,在法律解释等方面动不动就以英国人是如何如何说的为准则,从而渐次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心以及法律的部分解释权。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香港特区的法例应如何理解,难道英国人或是其他外国人比中国人更有发言权?纵观整个世界,香港也可谓奇葩。

  通过大卫∙佩里事不难看出,香港社会受殖民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要解决此问题,必须从香港特区政府入手。香港特区政府的一众高官应首先树立中国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首先要相信自己的文化和自己的传统,首先要相信香港人有能力将自己的事情办好。当然,香港人也不应妄自尊大,要虚心学习任何社会、任何个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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