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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破坏生态环资案检察刑行民三箭齐发
http://www.CRNTT.com   2020-12-12 10:05:42


  中评社北京12月1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暗红色水体、褐色油渣散发出刺鼻气味、“浙北第一库”里遍布地笼、“长江之肾”里非法捕捞……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浙江湖州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揭露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这批案例共16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涉及长江渔业资源保护、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长江沿线矿山治理、长江流域大气污染治理等,体现了检察机关持续协同共治、合力保护、系统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

  禁渔期非法捕捞

  【办案经过】长江禁渔期间,夏某某等5人相互配合,在长江太仓、崇明等段水域,多次使用国家禁用的电拖网、刀鱼网等工具,采用发射超声波、电击等手段进行非法捕捞。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固定证据。受理案件后,刑检部门第一时间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交线索。

  2020年3月、7月,针对本案中“捕-购-销”等环节暴露的问题,以及存在非法捕捞工具多从某知名电商平台购入的问题,张家港检察院分别向太仓市有关行政部门、该电商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前者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掐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路;建议后者落实服务协议和平台管理责任,遏制非法捕捞工具泛滥。

  2020年4月,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分别判处夏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责令夏某某等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41万余元,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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