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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副教授性骚扰女生 不能止于师德惩戒
http://www.CRNTT.com   2020-11-06 00:25:54


  中评社北京11月5日电/网评:副教授性骚扰女生,不能止于师德惩戒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汪昌莲 

  1月3日,“福建商学院一名大一女生遭副教授性骚扰”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女生敢敢(化名)称,王某恩副教授对其进行性骚扰后,未得到相应处分,给自身带来巨大心理创伤。当天,福建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一名辅导员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该校党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则表示,学校近期将公布事件进展。“我希望王某恩能真正离开校园和学生,再多金钱赔偿都不重要。”敢敢说,她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11月4日澎湃新闻)

  事实上,针对副教授性骚扰女生事件,涉事高校不是没有处理,而是处理得不公正,存在袒护过错方、打压受害女生之嫌。一方面,学校对副教授作出记过处分,并暂时调离教师岗位,处理明显偏轻;另一方面,对于受害女生被迫转学,学校公开宣称其“因对专业认识不足,不堪学业压力而转学”,实为颠倒黑白、推卸责任之举。经过受害女生的不懈努力,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而受害女生的诉求很简单,让这个“叫兽”彻底离开校园和学生。

  显然,受害女生的这个诉求,既合理又富有责任感。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照此《意见》,让这个副教授彻底离开校园和学生,即“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应该是处理的必然结果。

  不可否认,近年来,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事件频发,严重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违反高校师德禁止行为“红七条”,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和声誉,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极大伤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广州性别教育中心在2017年4月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在校和毕业生遭遇性骚扰状况调查》显示,75%的女生遭遇过性骚扰。调查结果表明,性骚扰已成为严重侵犯女生权益的一个现实问题。问题是,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事件,鲜见有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一般仅止于“内部处理”。比如,今年1月,北航教授陈小武性骚扰女学生,也仅止于教育部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责成学校对其进行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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