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个人信息保护法捍卫你我信息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20-10-18 10:20:28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着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

  周汉华认为,这一规定可以看作整部草案的一大亮点。“现在‘无处不在’的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系统存在信息泄露风险,相关信息一旦被泄露和滥用,有可能威胁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安全。从草案中可以看出,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重视。”周汉华说。

  张韬表示,公共场所中的监控或其他个人信息识别设备的安装及使用,既关系公共安全,也关系广大不特定人群的信息安全,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

  提高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草案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周汉华表示:“对每个人很小的一点侵害,在全社会范围合起来都会造成很大的问题,因此要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如何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把法律规定的内容落实下来是草案起草的一大难点。”

  可以看到,此次草案对法律责任作出的具体规定包括: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