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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强药企超半数存在回扣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0-10-17 09:36:23


 

 在以前的医药流通链条中,医院各科室是药品从生产到进入药房的“必经之路”,相关工作人员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仍以王晓俊案为例,据其交代,由于本身是“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想通过贩卖医生处方用药量统计数据获利就一定能做成。“如果说监督,其实也有相应的报警系统,但管理员自己就可以把这个系统关掉。”

 一名从业人士也表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流于形式,是医疗系统的通病。”

 除此之外,以往“招采分离”的药品采购模式,也是造成医药贿赂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可收取的药品加成率为15%。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如今,药品加成已被全面取消。尽管药品零售加成率受到严格限制,但由于分散采购模式存在只招价格不带量、量价脱钩的问题,企业缺乏销量预期,为获取更高收益,往往会主动向院方行贿,将中标价做高。

 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行贿药企将丧失进入集采市场机会

 “医药贿赂频频出现,根本症结是行业生态出现了扭曲。”岑珏称,一方面,部分医疗系统干部枉顾党纪国法与职业操守,甘于与药企形成利益同盟,有的甚至在接受调查时以“收受回扣是医疗行业的行规”为理由为自己辩解,体现出思想防线的松动。

 另一方面,尽管受贿和行贿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毒瓜”,但在查处医疗腐败案件时,往往是受贿者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行贿者付出的代价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行贿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其低廉的“成本”让不少药企在东窗事发后依旧我行我素,反覆行贿、同时向多人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

“行贿不仅腐蚀干部队伍,而且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严查受贿端的同时,对行贿者也不能轻易放过。”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在北京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枭伟看来,此次国家医保局推动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的创新之处,就是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中,“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位列主要失信情节首位。药企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面临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还将由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传统治理体系下,责任归集难、处置难的问题。”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说,“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但给予回扣会导致其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从而形成举一反三的系统治理效果。”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探索建立多部门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

“‘黑名单’在事前划定价格和营销红线、明示失信风险,拉起了带电高压线,从打击行贿的角度来看意义非凡。”丁枭伟称,这项措施警示相关医药企业要重视内涵建设、加快转型,与给予回扣等不正当的价格和营销行为彻底切割,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卫生行业生态环境。

记者注意到,药企“黑名单”制度出炉后,为确保及时准确完整获取案源信息,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部门合作,与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交流和政策联动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建立合作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很有必要,有助于打破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全系统各层级开展信息交流共享,提升‘黑名单’的准确性、权威性。”岑珏说,“要想更好发挥‘黑名单’效力,还应该狠抓制度落实,给予负责实施的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更多、更具体的指导,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治医药回扣问题,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构建使医药企业“不敢、不能、不想”给予回扣的治理体系,“要从改革层面持续发力,以全面实行集中带量采购为目标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采购规则和政策体系,实现常态化运行;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和量化考核,推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公立医院强化成本意识,配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

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

记者梳理发现,除建立药企信用评价制度外,近期医疗领域还有一系列“大动作”。

9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启动会于天津召开,标志着继药品集中采购后,以冠脉支架为代表的高值医用耗材也将全面进入带量采购时代。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必须斩断原有销售模式对中国行业发展的影响,真正通过成本的比拼、质量的竞争、创新的引领,来催生规模发展、优势发展。”

9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对北京、河北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组主要征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5方面问题线索,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在实地督察时进行抽查核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带量采购、失信‘黑名单’、实地督察……这套组合拳,彰显了党和政府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整治医疗卫生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丁枭伟表示,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相继落地,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将被重塑,对于药企而言,只有合规、以质取胜,才是最终的出路。

为彻底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国家医保局还将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理顺比价关系,使公立医院更多通过医务性收入获得合理补偿,降低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中灰色利益的依赖。

“健康中国建设的推进,离不开良好医疗环境的保障。”岑珏表示,除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外,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对医疗系统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其筑牢思想防线;紧盯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筛查、防控,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医疗领域反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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