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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基层反贪局长获刑5年
http://www.CRNTT.com   2020-10-06 11:50:25


 

  随着手中权力“含金量”越来越高,罗建国也越来越强势。在案证人廖某证言证实,在反贪局案件讨论会议中,如果发表的意见与罗建国的意见相左,就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了。若分管副检察长不同意罗的意见,他就会通过各种方法使对方让步。

  除了帮强奸犯李某脱罪,罗建国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包庇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嘉禾县医院院长黄某(现已判刑2年半),使其不被追诉。

  2016年4月,嘉禾县检察院反贪局在侦办相关的行贿、受贿案件时,发现黄某伙同叶某等人,在嘉禾县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中,涉嫌串通招投标的相关犯罪线索,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据法院判决中确认的事实,身为反贪局长的罗建国,在明知黄某已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既不向领导汇报,也不按规定向有权机关移交案件线索,而是私下告知黄某涉嫌犯罪,但他已帮忙隐瞒不被追究,要求黄某“感恩”,以后有事要帮忙,黄某答应了。

  黄某在证言中描述,罗建国曾对他说,“这次对你网开一面,就不办你了,下次有事找你,你要感恩,要尽力帮忙。否则的话,你懂的。”

  仅仅过去10个月,罗建国便找黄某兑现“感恩”承诺。2017年2月,嘉禾县医院计划采购超高档四维彩超等医疗设备。为拿销售提成,罗建国多次出面与某公司代理商一起宴请黄某等人,并以握有黄某的犯罪线索要挟,要求医院采购彩超项目上,必须确保一台这家公司的产品中标。最终,这家公司的彩超产品以248万元的价格中标。

  此外,在办理上述行贿、受贿案件中,罗建国还约见一位未被立案的陈姓当事人,以办案辛苦为由索要了10万元“辛苦费”。从事巡视工作的在案证人刘某曾坦言,办案人员敢这么要钱,日后肯定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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