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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资管业整改急不得更拖不得
http://www.CRNTT.com   2020-08-08 11:15:32


 

  回顾过去几年,资管新规配套规则陆续发布、整改安排明确后,资产管理行业转型依据资管新规框架,整体有序推进,分级基金、短期理财债基或清盘或转型,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成立,积极发行满足资管新规的新产品,部分子公司也逐步承接“母行”存量老产品予以统一管理。新规整改的前期成绩充分说明,确保整改方向不变、有序推进是明智之举,不能出现市场倒逼监管再次延期的情况。

  从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看,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日益发展,对资管行业转型的讨论和监管趋严逐渐成为共识。在此之前,各经济体大多采用行为监管,披露信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即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成熟市场出于防控金融风险考虑,开始探索宏观审慎监管,要求控制杠杆率、资产投向限制等指标。国内资管新规也在审慎监管领域作出了探索。与国外市场相比,国内资管行业创新不断,分级基金产品、T+0垫资安排等新模式涌现,具有快于监管的特点。因此,对资管行业整改、监管转型的需求更加迫切。

  从这个角度看,本次延期时间仅设置1年,不是市场猜测的2年甚至更久,恰恰表明了监管推进转型的决心——既不能让市场过度博弈监管放松,又不能让“刚性兑付”风险累积、拖延,影响市场和经济长久健康发展。这也是高层强调“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的题中之义。

  未来,要确保过渡期内整改顺利完成,监管部门应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比如,要为资产处置提供配套支持措施,要落实好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并及时监测和督促整改进度,细化落实监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等。

  在过渡期内,应科学合理控制转型节奏,对未能按过渡期安排如期推进的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摊余成本法债券基金等部分新产品,要保持密切关注、提升规范力度。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改变部分机构规模导向、产品导向的旧思维。特别是对部分“老大难”理财产品,监管部门应给出“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避免部分机构确实存在客观原因,难以如期完成整改,对行业转型形成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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