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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以积极政策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http://www.CRNTT.com   2020-08-04 00:18:14


 

  随着就业观念不断转变,社会各界对灵活就业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越来越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今年由于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遭受了严重损失,社保缴费压力随之增加。北京市有关部门适当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时间,可以减轻相关人员生活负担,并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没有工作单位,但仍可凭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保待遇。北京人力社保部门鼓励有关人员灵活就业,在今年疫情期间更是不断升级相关措施,以灵活的政策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有效社会保障。

  未来有关部门还应继续保持政策灵活性,并不断加大保障力度,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稳定就业,也要通过政策鼓励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目前稳就业保就业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共享用工、非全日制等灵活便利的用工方式,支持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就业,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未来有关部门还应不断推出更具针对性、更加灵活的社保优惠,助力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

  以积极政策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便捷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和服务,方方面面工作的政策空间不小,有关部门仍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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