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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和国际刑事法院闹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20-07-21 00:18:09


 

  美国敌视国际刑事法院的根本原因

  美国与中、俄等国均非《罗马规约》缔约国,没有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但其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敌视态度由来已久,任何非缔约国都没有美方对法院的态度那样偏激和敌视。形成这种态度的根本原因或许恰恰在于美方担心法院的调查工作会将美国霸凌主义和践踏人权的不光彩记录公之于众,会将那些不断发动对外战争、执行霸权政策的军政要员送上审判席。

  自2001年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以来,美在阿军事行动导致大量平民伤亡,美方军事和情报人员很可能存在针对战俘和平民的酷刑行为。据不完全统计,阿富汗有关受害人已提出约700项关于战争罪的申诉。据此,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经过近十年时间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7年11月请求预审分庭对有关阿富汗冲突期间可能发生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指控启动正式调查。法院检察官法图·本苏达表示,有足够证据表明美方人员于2003至2004年在阿富汗对在押人员实施虐待、侵犯个人尊严等行为。

  就在法院检察官提出调查请求后,2018年9月,时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博尔顿发出警告称,如果国际刑事法院继续调查有关美国、以色列或美国其他盟友的战争罪行指控,将面临惩罚措施。2019年3月,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再次表示,参与调查美国军队在阿富汗或其它地区执行任务情况的国际刑事法院工作人员,将被注销或被拒绝颁发美国签证,并可能面临经济制裁。同年4月,美国注销了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本苏达的赴美签证。

  今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批准对美国军事和情报人员以及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队等在阿富汗所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行为展开调查。这是国际刑事法院首次批准对美国进行调查。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对美调查的管辖权依据在于《罗马规约》第12条第2款:由于阿富汗已于2003年2月10日交存了加入《罗马规约》的批准书,使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对在阿富汗境内发生的《罗马规约》所列罪行行使管辖权。
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在对待国际法的态度上表现出一贯的霸权作风和双重标准:对其有利的规则大加发挥、强加于人,对其不利的规则视如草芥。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制裁是对这种态度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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