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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
http://www.CRNTT.com   2020-05-21 11:13:00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审理室、监督检查室,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合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审理室通过处分决定宣布会,通报相关案情的同时进行正向疏导,指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贴身监督优势,以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党组会、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等紧盯整改落实每一个环节;联系监督检查室通过电话跟踪、实地走访、约谈督办等日常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做好“一案四查”,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

  “收到建议书的当天,我们就召开党组会,逐条研究、分项制定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围绕建议书的整改落实,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讨论研究决策。”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

  区残联深入做好“一案四查”,即查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同时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抓实抓细监察建议整改落实。

  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区残联购买服务项目多、资金量大、存在廉政风险;领导班子对助残项目委托经营情况不通报、不研究,对引入的助残机构管理、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区残联领导班子带领系统全体干部从健全完善制度上发力,新制定《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助残项目引进和内控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内容涉及改进作风、理论学习、联系基层、采购管理、资金支出使用、助残服务项目引进和内控管理等方面。

  根据管理办法,区残联及时对存在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隐患突出、合作期限过长等问题的3家合作单位予以清退。同时,严格按照引进合作单位的准入条件、引进程序、项目管理、监管机制、退出机制等要求,与5家单位重新签订了合同,与2家示范性残疾人职业康复站新签订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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