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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促文旅消费七措施鼓励游福州
http://www.CRNTT.com   2020-04-25 11:10:33


 
  鼓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大文旅宣传营销力度,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市场营销推广的项目给予补助,每个县(市)区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报补助的具体项目与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的申报项目重复的不予补助)。

  鼓励各A级旅游景区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线上宣传营销,对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线上宣传营销的,按宣传营销项目合同价的30%予以补助,单个景区年度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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