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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30年夫妻返台确诊 检追查是否涉刑责
http://www.CRNTT.com   2020-04-17 12:23:08


“法务部长”蔡清祥。(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4月17日电/日前一对旅美长达30年的夫妻疑似在美染疫,出现症状后搭机返台,被检查出确诊新冠肺炎,引发热议。台湾高等检察署16日指示桃园地检署,即刻启动“防疫处理小组”,查明这对夫妻是否涉有刑责或违反行政规定,并尽速依法处理,防堵防疫漏洞。

  “高检署”16日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已经指示桃园地检署即刻启动“防疫处理小组”,结合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调查厘清,查明该病例是否涉有刑责或违反行政规定,并尽速依法处理,防堵防疫漏洞。

  “高检署”进一步指出,“法务部”于今年2月下旬即通函要求各地检署成立“防疫处理小组”,由检察官率领警政、卫政、社政、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及关务、边防等机关成员,针对疫情相关事件,迅速整合跨机关意见,厘清事实,若属刑事责任者,即由检察官速查严办,若属行政责任,则交由权责机关依法裁处。从而上开争议案例,即由检察机关防疫处理小组依照“法务部”上开指示,主动查处,俾求迅速处理,以固守防疫阵线。

  “高检署”说,面对疫情冲击,政府严阵以待,呼吁台人出入境均应切实配合政府各项防疫措施,切勿隐匿自身健康状况,共同守护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果。

  桃园地检署表示,这对旅美夫妻境外移入确诊病例,在返台前已有症状仍搭机返台,行为可能涉及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3条,不遵行主管机关指示而有传染于他人之虞罪,地检署已经依台湾高等检察署指示启动“防疫处理小组”。

  桃园地检署强调,为了有效遏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蔓延,全体民众应依卫生主管机关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罹患或疑似罹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级卫生主管机关指示而有传染于他人之虞者,可处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检方表示,会尽速查明这对夫妻是否涉及刑责或有无违反行政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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