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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一国两制”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
http://www.CRNTT.com   2020-03-25 15:04:18


 
  基本法保障香港的法治与司法独立

  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均得到基本法的宪制保障。基本法保留了历史悠久并广为国际商业社会熟悉的普通法制度。除了在1997年7月1日由香港终审法院取代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在香港特区行使终审权,其余原来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完全予以保留。自终审法院成立以来,一直根据基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按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终审法院的审判。

  香港独立专业的司法机关备受世界认可,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一直在世界经济论坛所发表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名列前茅。在2019年的报告中,香港的司法独立全球排名第八,而在普通法法域中跃升至排名第二,仅在新西兰之后。香港特区亦一直致力保障人权自由,根据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菲莎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与费特列治纽曼自由基金会(Friedrich Naumann)联合发表的2019年人类自由指数,香港的自由度亚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

  香港特区作为一个面积仅约1,100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却能持续吸引内地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资金和顶尖人才,并在不同的国际排名指数中位居前列,全赖香港特区所拥有的“一国两制”优势。回归23年来的成就和发展,源于香港特区一直珍惜及善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所赋予的独特制度和卓越优势。香港特区处身在“一国”之内,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便捷地进入内地市场。另一方面,受惠于“两制”之便,基本法维持香港特区不同的经济、货币、法律制度、低税政策及其他有利营商的元素,让香港特区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建基于香港特区成熟及广为国际商业社会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国家在201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支持香港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在2019年2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进一步支持建设香港特区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结语

  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基本法的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是香港特区繁荣稳定的基石。香港一直积极参与国家过去42年的改革开放过程,回归后又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特色,一方面巩固和提升了香港的传统优势产业,同时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展望未来,香港特区必定继续全力投入于国家积极倡议的“一带一路”项目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期望能藉着“一国两制”发挥其独特优势,运用其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成熟的司法制度及优秀的法律专业,为国家引进新知识、资金及人才;把握“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新机遇,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所确立的“一国两制”方针,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力推动香港特区继续茁壮成长,使香港与国家同发展、共繁荣。

  (来源:《紫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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