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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积极有为财政政策对冲疫情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20-03-20 10:06:38


  中评社北京3月20日电/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央近日多次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为此,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的节奏和力度,积极作为、精准施策,更加有效对冲疫情给经济带来的影响。

  近期,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财税政策。比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截至2月24日,各级财政累计下达1008.7亿元;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物资保障、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等。这些政策对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相关冲击效应持续显现。为此,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应该进一步加大,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积极有为。

  第一,要落实落细已出台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目前,已打出财税政策“组合拳”,包括资金支持、财政贴息、减税降费、缓缴税款等,产生了积极效果。政策落实要与时间赛跑,让这些政策更好、更快发挥作用,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特别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更好地轻装上阵。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目前,各级财政投入已超千亿元,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的同时,要注重把钱花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出资金效益。

  第二,要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继续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比如,针对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可研究出台新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特别是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免征湖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等,这些措施应切实落实到位。

  第三,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近几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在疫情影响下,收入进一步受到影响,同时还必须加大财政支出、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一些地方收支矛盾凸显。中央财政有必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此外,要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坚持财政优化结构,有效应对收支压力。

  第四,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去年底以来,财政部已经分两批次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18480亿元,各地加快发行和使用进度。比如,湖北省近日发行99.98亿元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医疗、教育、公路等民生领域项目建设,为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当前,地方收支压力较大,应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以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力拉动。

  第五,要重视不同方面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企业的纾困解难需要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共同扶持,打好政策“组合拳”。比如,就专项贷款而言,需要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积极有为,这是形势所需,也是社会所盼。通过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必将更好地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助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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